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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上門報|一條狗引發的血案:狗被摸引發口角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8.17K

一條狗引發的血案:狗被摸引發口角 狗主上門報

事發現場。

湖北武漢人楊建平只因摸了一下寵物狗,狗主人彭某某就與他發生口角,而後還邀約另2人持洋鎬上門報復。打鬥中,時年44歲的彭某某被楊建平、楊建偉兄弟二人用刀刺死。

武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建偉、楊建平構成故意傷害罪,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1年。

二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澎湃新聞()4月5日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了該案庭審,控辯雙方就楊氏兄弟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展開辯論。

一條狗引發的血案:狗被摸引發口角 狗主上門報 第2張

彭某某邀約3人來到楊建偉、楊建平住所實施報復,彭某某手中洋鎬把被打斷。

一條狗引發命案

一審判決書顯示,2016年2月28日13時許,在武漢市武昌區楊園街,楊建偉(51歲)、楊建平(55歲)住所門前,遇彭某某遛狗路過,因楊建平摸了彭某某所牽的狗,雙方爲此發生口角,彭某某當即揚言去找人報復。楊建偉、楊建平便返回家中將尖刀藏在身上。

10分鐘後,彭某某邀約黃某、熊某某等人持洋鎬把至楊建偉、楊建平住所報復,雙方相遇發生打鬥。其間,被告人楊建偉、楊建平分別持尖刀朝彭某某的胸腹部猛刺數刀,致使彭某某因失血過多而死亡,並將黃某、熊某某刺傷。

一審法院認爲:楊建偉當庭供述避重就輕,並不認爲自己的行爲構成犯罪,故其行爲不符合自首的法律規定。對於辯護人認爲楊建偉、楊建平系防衛過當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爲,被告人楊建偉持刀猛刺彭某某的胸腹部數刀,手段較爲殘忍,對致被害人死亡後果負有主要責任,其行爲已不屬於僅爲制止對方的不法侵害情形。楊建平系在看到楊建偉被打的情況下出手幫忙而持刀對被害人進行傷害,不存在自己面臨他人的不法侵害情形,其行爲亦不符合防衛過當的法律特徵。

辯護人關於被害人有重大過錯,應減輕被告人罪責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爲,正因爲被害人彭某某存在過錯,本案在定性及確定審判管轄時已作減輕處罰考慮。

2017年2月7日,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楊建偉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楊建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二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56萬餘元。

一條狗引發的血案:狗被摸引發口角 狗主上門報 第3張

楊建平見其胞弟被圍毆,用刀刺向彭某某。

是否屬防衛是辯論焦點

楊建偉、楊建平收到一審判決書後表示不服,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庭上,楊建偉辯護人認爲,楊建偉面對彭某某一夥人的不法侵害,出於對胞兄楊建平人身安危的防衛動機,對找上門挑起事端的彭某某實施了自衛,其行爲明顯是在人身遭受緊迫危險情勢下所爲的私力救濟,具有天然合理的正當性。

楊建平辯護人認爲,楊建平看見胞弟被人打倒在地頭破血流,洋鎬把都打斷了,爲了解救弟弟,且對方人多勢衆年富力強,楊建平的行爲屬於依法行使無限防衛權。

檢方則認爲,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上述人及其辯護人提到的上述理由均不能成立,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述,維持原判。

庭審現場,控辯雙方就楊建偉是否屬於防衛過當,楊建平是否擁有無限防衛權展開辯論。被害人親屬表示,楊氏兄弟未履行民事賠償,應該對他們加重刑法。

楊氏兄弟表示,願意對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但沒有經濟能力。

雙方親屬情緒激動,在庭上發生爭執。

庭審兩個多小時後,當日中午,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期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