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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震後援建也不|“網紅”縣委書記的紅與黑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3.18W

2017年3月14日上午9時30分,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準時開庭,聊城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孫蘭雨被法警帶上被告席。這是繼2015年4月他被組織宣佈調查後的首次露面。

“網紅”縣委書記的紅與黑:負責震後援建也不

現在的他兩鬢斑白,年近花甲,與之前春風得意的副廳級高官的形象相去甚遠。他面對的,是檢察機關貪污、受賄2項罪名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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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一個春暖花開的季節,本可以在官場“平穩着陸”,靜待退休後盡享天倫的孫蘭雨,在聊城大學自己的辦公室被山東省紀委工作人員帶走,他並沒有想到,自己20多年的官場生涯竟以這樣的方式結束。2015年4月13日,山東省紀委在官網發佈消息稱:聊城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孫蘭雨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紮根基層仕途順遂

1958年5月,孫蘭雨出生在陽谷縣的一個小村子,18歲時在當地的一家無線電元件廠找到第一份工作,但自我要求頗高的他並未滿足於現狀,通過努力,於1978年10月進入河北地質學院經濟管理系學習。畢業後,他在北京地質礦產部經濟管理幹部學院謀了份教師的工作,雖然在這個崗位上只幹了短短兩年,但對於日後他進京協調各項事務提供了多方面的便利。

過夠了苦日子的他曾多次暗下決心,要靠自己的能力改變生活現狀。1984年10月,憑藉這一質樸的信念,他回到了家鄉陽谷,從縣政府辦公室的一名普通公務員做起,祕書、副主任,計委主任、副縣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直到2001年1月,他將人生最燦爛而寶貴的年華獻給了家鄉。

2001年1月,孫蘭雨被調至高唐縣,在縣政府磨礪4年後,於2004年底被任命爲高唐縣縣委書記,46歲便主政高唐。

網紅”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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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媒體踢爆那曾轟動一時的“高唐網案”,孫蘭雨的仕途可能會一直像外人看起來的那樣順風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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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中國青年報》在頭版位置刊發報道《網上議政引發牢獄之災山東高唐“侮辱”縣委書記事件調查》。報道稱,2006年底,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董偉、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王子峯和高唐縣一中體育教師扈東臣,因爲在“百度貼吧高唐吧”發表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些看法,2007年1月1日,他們3人被送進高唐縣看守所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侮辱”、“誹謗”時任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

2006年12月20日左右,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董偉喝了點酒,用臥室裏的電腦上網看了“百度貼吧——高唐吧”裏的帖子,有一條內容說“高唐進入全省六強,成爲經濟領頭羊”。此時,董偉想到的是地方財政吃緊,他的“醫療保障卡”裏已經3個月沒有按時支付醫保費了。一時興起,他跟了兩條留言,一條是“孫爛魚更黑啊”,一條是“居家過日子都要量入爲出,沒錢了,還搞什麼建設”。董偉認爲,自己發帖子只是表達對地方建設、地方領導的個人觀點,並無出格之處。

“藉着酒勁兒發句牢騷”的還有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王子峯。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峯中午喝了點酒,回到家裏,想到在醫院聽到有病人抱怨,說工資、醫保費用都沒有按時發放,就發帖子說:“高唐這麼好,怎麼搞得工資都發不出來?”還不指名地罵了縣委書記一句髒話。而高唐縣一中體育教師扈東臣更覺得此事更加莫名其妙,他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在網上發帖,是警方根據電話網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學,由於是公家的電腦,究竟是誰發的帖?說不清。而警方認定是他發的,把他帶到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

董偉、王子峯、扈東臣被拘留後,在高唐縣看守所裏,他們被安排收看電視,在高唐電視臺“警方在線”節目中,他們看到了自己戴着手銬走進看守所、在拘留手續上簽字、被審訊的畫面。爲此,縣公安局副局長還發表了講話。在電視解說詞裏,他們的名字變成了董某、王某、扈某,並說破獲了“攻擊縣委、縣政府”的“重大網絡刑事犯罪團伙”。由於沒有任何遮蓋處理,他們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個高唐縣廣爲流傳。此後,高唐新聞、警方在線等節目連續5天在高唐電視臺播出這些內容。高唐縣電視臺副臺長陳洪春表示,當初播出刑事拘留董偉等人的畫面和新聞,是縣裏定的,有領導審片,當時領導指示連續在《高唐新聞》節目中播出10天,高唐電視臺連續播出5天后,就自行決定停止了。事後,還曾擔心領導追問此事。

2007年1月31日,高唐縣公安局以“情節輕微,不認爲是犯罪”和“發現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爲由,分別宣佈對董偉、王子峯、扈東臣的案子予以撤銷。

此事被公佈後,一時間,孫蘭雨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引起有關部門重視。2008年2月1日,孫蘭雨被免去高唐縣委書記職務。

據《青年週末》報道,董偉始終認爲,這件事是孫蘭雨跟他的妻子一手操控的。孫的妻子徐秀芳時任高唐縣公安局政委,分管網監大隊。據董偉在警方的熟人透露說,當時是徐秀芳親自帶人到百度總站,拿到董偉等人的IP地址,才一舉“破獲”這個“重大網絡刑事犯罪案件”。根據董偉提供給記者的材料顯示:在孫蘭雨此次被免職之前,孫的夫人已被上調到聊城市公安局任職。

“高唐網案”三名當事人因“黑”時任縣委書記孫蘭雨,竟在不到10天的時間裏就被精準鎖定、火速拘留,就連拘留所裏的影像也未經模糊處理就被“領導授意”循環播放5天。不得不說,作爲全縣“一把手”,統攬“小社會”全局的孫蘭雨,已將自己在行政權力上的絕對權威視爲快速、直接解決任何問題的捷徑,其特權思想和霸道作風可見一斑,這也爲他日後的種種作爲埋下了禍根。

畸形的政商關係

辦案人員評價:“2008年出事以前他是追求政治上進步的人,免職對他的影響很大。”2008年2月被免職之後,孫蘭雨在仕途上“山重水複疑無路”,看不到希望。賦閒在家又頭腦活絡的他便轉而將人生目標轉向了“謀財”。他違規出資創辦建築公司,由侄子在前臺拋頭露面,他在幕後利用職務便利承攬工程。自此,孫蘭雨開始利用其人脈與職權長期遊走於政府與企業間,長袖善舞,收益頗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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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蘭雨在央視七套首屆農民工春晚晚會錄製現場接受採訪。

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牽動全國人民的心。災後重建工作刻不容緩,賦閒在家等待安排的孫蘭雨轉任聊城市援川辦副主任、援川前線指揮部總指揮。這在旁人看來,頗有點“戴罪立功”的意味。工作期間,孫蘭雨也不忘“摟草打兔子”,順手撈一把。他在援川承建項目中發現了“商機”,將貪婪的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援川企業。有了之前辦企業的“經驗”,他開始在援川期間通過工程承攬等方式進行權力尋租,中飽私囊。2010年9月,孫蘭雨被任命爲聊城市發改委主任後,利用職務的便利,開始了更加瘋狂的斂財。數額越來越大,從被動接受到主動索取,直至把手主動伸向公款公物。

公訴意見書指出,從職務身份看,孫蘭雨在負責援川災後工作並擔任聊城市發改委主任期間,貪污2次,貪污數額76.264萬元,受賄56次,受賄365.836萬元;從犯罪時間看,2009年之後受賄犯罪56次,佔全部受賄犯罪次數96.55%,特別是2011年至2014年,短短3年間,受賄48次,在僅佔全部犯罪時間1/4的時間內,實施了82.76%的受賄犯罪及全部的貪污犯罪,年均犯罪數額100餘萬元。

糊塗的愛

整日忙於公務,顧不上家人,孫蘭雨對妻兒很是虧欠。不過,他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並不是因此空出時間陪伴家人,而是想盡一切辦法利用自己的職權爲家庭謀取更多的錢財。家風不正是其腐敗的重要因素。

辦案人員介紹,和每一位望子成龍的父親一樣,孫蘭雨對兒子要求很高,他也想在物質上給兒子多一些幫助。檢察機關的起訴書指控了2筆貪污事實,而這2筆貪污事實均出自這位糊塗父親對兒子糊塗的愛。起訴書顯示:2012年至2014年,孫蘭雨利用擔任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採取截留收入不記賬、使用虛假髮票報銷的方式,先後2次貪污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款共計76.264萬元。這些錢先後被孫蘭雨授意以他人名義購買了兩部轎車,供其子孫某在北京個人使用。

在外人看來,孫蘭雨有一個幸福的家庭,雖然他因工作常年不在家,但作爲“賢內助”的妻子能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條,兒子和孫蘭雨的老母親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顧。出於對妻子的愧欠,在孫蘭雨看來,他只能以更多金錢來回報她。於是“丈夫辦事,妻子收錢”,人們也不避諱的前往孫家中送去錢物,不知不覺中,妻子成爲了丈夫斂財的“代理人”,妻子沒有當好“廉內助”,讓孫蘭雨在泥潭中越陷越深。

除了通過其妻受賄,起訴書還指控孫蘭雨通過其“特定關係人”受賄。從孫蘭雨“兩次利用職務之便採取高價售車的方式,從行賄企業謀得鉅額賄賂,甚至收受住房一套送與特定關係人張某某”的行爲可以看出,孫蘭雨對這位“特定關係人”張某某也是關愛有加。

對抗組織審查

2015年4月,東窗事發,此時已官至副廳的聊城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的孫蘭雨不得不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8月4日,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佈對聊城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孫蘭雨的處分通報,其中明確指出孫蘭雨“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涉案財產,對抗組織審查。”

據聊城市紀委廉政時評《對抗組織審查是錯上加錯》稱:“孫蘭雨覺察到組織要對其進行調查後,便大肆轉移、藏匿違紀違法所得,多次向其親戚、朋友等轉移字畫、首飾、黃金等貴重物品和現金,先後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30餘次、涉及50餘人,向行賄人退回少量贓款贓物,並對行賄人進行威脅,企圖掩蓋其違紀違法事實,給組織審查製造障礙。當然,這些在組織審查面前肯定是枉費心機。最終,孫蘭雨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沒收違紀所得,移送司法處理。”

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發現,一開始孫蘭雨抱有較強的僥倖心理,每每等到證據確實充分,才肯交代自己的問題。爲了轉變孫蘭雨的認罪態度,檢察機關派出精兵強將集結於此案,收效顯著。在大量證據面前,在檢察官“不枉不縱”原則的感召下,孫蘭雨的認罪態度逐漸向積極的方向轉變。

淚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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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站在這裏,心裏充滿了懊悔、充滿了羞愧,充滿了對我自己的恨。我恨我自己不守底線,我恨我自己鬼迷心竅……”2017年3月14日上午12時40分左右,孫蘭雨主動起身進行最後陳述,甫一開始就淚灑法庭。此前,在庭審過程中,孫蘭雨本人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所有指控均予以認可,案件將擇日宣判。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態勢強力反腐,提振了全黨信心,贏得了人民信任。但孫蘭雨一案也讓我們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尚未完全根除,反腐敗鬥爭的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重構政治生態的工作艱鉅而繁重。這就需要在反腐敗鬥爭中,馳而不息遏制“四風”,打擊特權思想和霸道作風,廓清“親”“清”政商關係,強化家風建設,恪守廉潔自律的道德操守,使領導幹部真正做到從內心深處“不想腐”。這樣才能真正迎來黨風廉政建設風清氣正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