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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和各方一道積極應對氣候|中國氣候談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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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波恩5月13日電 (記者 彭大偉)2017年波恩氣候談判會議正在德國城市波恩進行。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陸新明13日在會議現場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中方今後將進一步敦促各締約方,特別是發達國家,在包括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在內的相關條約規定和行動承諾實施方面加大力度,增強互信,爲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堅實基礎。

中國氣候談判代表:願和各方一道積極應對氣候

本次波恩氣候談判會議於5月8日開幕,將持續至本月18日。對於本次會議的背景,中國外交部條法司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辦公室主任周倩表示,此次會議是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實施細則後續談判的若干次會議中一次重要會議。根據談判議程安排,各方在2016年底的馬拉喀什氣候大會爲《巴黎協定》實施細則後續談判制定了時間表和路線圖,而此次波恩會議“可以說是真正進入了技術性的實質性談判階段”。

陸新明介紹,中國代表團此次主要關注四方面問題,首先便是要向外界表明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立場和主張。他引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話指出,“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在今後,中國將繼續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百分之百承擔自己的義務”。

其次,中國代表團將在關鍵和重大議題上引領談判進程,提出中國方案,與各方一道推動《巴黎協定》實施細則談判順利進行。

同時,中國代表團一方面希望通過此次會議增進與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另一方面亦希望進一步加強與發達國家的溝通交流,做到“加強聯繫,增信釋疑,能夠在重要的關鍵議題上形成共識”。

對於當前氣候談判進程中面臨的難點,陸新明認爲主要分爲兩方面。

首先,在《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的談判方面,圍繞要不要區分,要不要平衡考慮各個方面的內容,要不要有一個全面的應對氣候變化各方面的反應等,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和各個利益集團之間“還有很大的分歧”。

陸新明指出,另一項難點在於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條約規定的實施問題,特別是2020年前的承諾和行動實施的問題,“這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關切”。

這就涉及到多哈修正案批准、發達國家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各國2020年前承諾的行動和目標完成等若干問題。

“資金問題一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也是這次談判的焦點議題。”針對外界關注的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落實問題,陸新明指出,“要應對氣候變化,沒有錢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資金問題一定要解決,我們中國代表團也和廣大發展中國家一道,會積極推動資金問題向前進展。”

“我們希望氣候變化大會不應僅僅是談判,還應包括談判成果的具體實施和落實。”陸新明強調,談判只是一個方面,真正要達到應對氣候變化的效果,實施更爲重要,“我們希望在下一階段以及今後的談判進程中,進一步敦促各締約方,特別是發達國家,能夠在實施方面加大力度,增強互信,爲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