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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男孩恨不是富二代下藥毒害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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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男孩恨不是富二代下藥毒害父親

廣西防城港市上思縣90後男子潘某華與父親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在父親酒裏投放農藥,欲毒死父親,被父親察覺出犯罪未遂。2017年6月27日,上思縣人民法院審結該起案件:被告人潘某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11月21日中午,潘某華趁家中無人,將農藥投放到父親潘某平時裝米酒的塑料瓶裏,欲毒死潘某。當天,潘某幹完活回家把塑料瓶裏的米酒倒入碗裏的時候,察覺酒水有異樣而沒有飲用,致使潘某華的犯罪未得逞。

報案後,經公安機關現場調查,潘某華當場承認投毒。

經法定程序鑑定,涉案的米酒樣本以及農藥樣本的檢材中均檢出敵敵畏及甲氰菊酯;潘某華案發時和目前的表現診斷爲精神發育遲滯(輕度)、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潘某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潘某華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潘某華患有輕度精神發育遲滯但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潘某華在公安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待自己的罪行,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指定辯護人請求對被告人潘某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予以採納,決定對被告人潘某華減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遂作出前述判決。

11歲男孩恨不是富二代下藥毒害父親 第2張

6月28日早上,一名滿身傷痕的小男孩在曼谷Ratburana區的路上游蕩,當附近居民問他的時候,他表示自己是尖竹汶府(省)人,因爲在學校很無聊,所以就跑出來,父母都去世了......

於是好心人就把他帶到附近的警察局尋求幫助,但隨後經一番詢問才發現小男孩是在說謊,他家就是在附近的Phutthabucha 36巷,並且父母都還活着。

11歲男孩恨不是富二代下藥毒害父親 第3張

上午10點左右,警察和記者帶着他回家,他家是在Phutthabucha 36巷的某簡陋出租屋裏。據瞭解,小男孩的爸爸是在家中給工廠縫鞋,媽媽專門照顧14歲的殘疾女兒和6歲的小兒子,而該名小男孩11歲,是老二。

他是於6月22日從家裏逃出來的,因爲他偷了爸爸的老闆的佛牌,爸爸一氣之下就用繩子把他綁起來,但後來還是解脫繩子逃了出去。

11歲男孩恨不是富二代下藥毒害父親 第4張

小男孩的媽媽表示:“他一直都很自己不是富二代,並且經常說想要有大大的家,想要有樓梯的家,還認爲我愛他姐姐比愛他要多,他經常在晚上的時候會發瘋一樣地咬他姐姐,並且在學校特別喜歡欺負同學,反正他看到別人不開心,他就會很開心,以致於學校都不願接收他......”

小男孩的爸爸表示:“這個兒子從小就很倔,喜歡欺負人和偷東西,我們從工廠拿回來加工的鞋,也多次被他故意搞壞,以致我們現在欠了工廠18萬泰銖(約3.6萬元人民幣),他現在身上的傷也都是他自己傷害自己所致......並且在幾年前,他每天都把潔廁劑放進開水裏給他奶奶喝,最後導致奶奶去世,後來經屍檢才發現了這讓人吃驚的死因(長期攝入潔廁劑中的有害物質),另外還多次拿蚊香混進開水裏,然後去餵給他姐姐和弟弟喝......”。

11歲男孩恨不是富二代下藥毒害父親 第5張

小男孩的爸爸還表示:“這個兒子我們真的不想要了,連福利院也不願收他,我現在最擔心的是我老婆,她面對殘疾的女兒和這個喪心病狂的兒子,目前已經變得精神恍惚,我擔心她會變神經病,準備要帶她去找心理醫生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