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是一筆不當之財,但是網友們還是強烈的支持秦小姐的做法。不少網友炮轟銀行業的“離櫃概不負責”。有網友還認爲,“一個‘離櫃概不負責’的牌子,永遠把儲戶和銀行分割成了兩個完全不對等的地位。這不是開門迎客,這是十字坡。”這種看法大多數都是由於銀行長期掛出的“離櫃概不負責”給民衆造成一種銀行不會對客戶虧損負責的感覺。所以也有的網友評論道“有個誤解:“離櫃概不負責”是督促雙方清點,有效性得不到法院支持,許多銀行已經沒有這個條例了。實際上,櫃員換班都會覈對賬目,不管是多是少都要處罰。少給客戶錢叫“長款”,比“短款”還慘,短款數字小自己補個窟窿就算了,長款要挨個翻監控給還回去”事實是否就是這樣呢?
當然不論網友們的議論是如何的,最終法院還是審理判定,秦小姐多拿了1600元,屬不當得利,應在3日內返還銀行1600元。對於這件事情你的看法又是怎麼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