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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上澄清謠言|網上曝出張馨予曾經“坐檯”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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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曝出張馨予曾經“坐檯”

2012年9月2日,微博“港慫薩沙”發了這樣一條微博:“張馨予原名張燕,當初在無錫某夜總會坐檯,轉到杭州某夜總會坐檯,杭州紅牌,出臺很貴,起碼3000元。”此消息一出,令張馨予坐檯傳聞愈演愈烈。同時網上也曝出疑似張馨予“坐檯”的照片。

張馨予舉行記者會澄清坐檯謠言

2012年9月7日上午9點40左右,張馨予澄清坐檯謠言記者會在北京舉行。張馨予邀請被傳“坐檯照”中的三位好友出席,現場說明所謂坐檯照的緣起和細節。張馨予現場簽署起訴狀,對造謠者夏薩沙(網名爲“港慫薩沙”)在微博上捏造其坐檯謠言提起訴訟。

網上曝出張馨予曾經“坐檯”是真的嗎 記者會上澄清謠言

發小現身說明“坐檯照”緣起

對於網絡流傳的所謂坐檯照,記者會現場以投影加文字說明的方式一一呈現,一共3組。

張馨予將其中兩張中的人物請到了現場。其中一組照片中的兩位女孩一位姓伍(發音),一位姓陳,據說都是張馨予的同學,大家畢業回學校領畢業證,晚上在學 校附近酒店玩自拍後PO到網上。兩位女士爲張馨予作證說,當時大家拍照穿的衣服款式都一樣,跟白天拍畢業照時相同,除了她們幾個自拍的,白天還和老師等合 影,不存在坐檯照的事情。

另一張中的黑衣男子姓李,自稱是張馨予的發小:“我們從小一起長大,2008年,她回老家,我們幾個要好的朋友在酒吧聚會拍的。我一直把她當妹妹、哥們兒看待。

而第三組照片中的兩位年輕男子(搞怪貼鬍子等),據張馨予本人說,是兩位藝人,一位是模特,一位是演員,所以不方便到現場公開作證。當時拍照的情況是張馨予剛來北京,過生日時和大家一起拍照。

除了到場的3位發小之外,張馨予說,自己的媽媽也在記者會現場,但並未出現在臺上。她說到媽媽的時候,情緒激動,哽咽難言。

網上曝出張馨予曾經“坐檯”是真的嗎 記者會上澄清謠言 第2張

現場籤起訴狀告夏薩沙

據張馨予的律師朱曉磊介紹,張馨予2011年知名度大幅提升,所謂的坐檯謠言便甚囂塵上。他受張馨予及其經紀公司委託,在2011年12月22日曾發佈 “正告函“,正告所有侵權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不明真相的羣衆停止轉載相關言論。他說,相關人士惡意曲解張馨予與朋友合影,捏造坐檯言論,不惜犧牲張馨予 的名譽,不僅侵犯當事人的名譽權,更涉嫌誹謗刑事犯罪。他們會啓動立案程序。

《新望》雜誌在《正告函》發佈後,依然大幅發佈謠言,被張馨予方面起訴到朝陽區法院,被告提出管轄疑義,被依法駁回。審理將很快進行。

2012年9月2日,夏薩沙(網名港慫薩沙)在微博上再次發佈張馨予坐檯謠言,張馨予方第一時間向其發送律師函,對方看到了,不僅未刪除,反而繼續變本 加厲,對張進行人身攻擊。目前,張馨予方律師以協同司法機關對夏薩沙的微博做了公正保全,對其戶籍進行了調取,完成所有立案程序。張馨予現場簽署起訴狀, 該事件進入司法程序。

律師補充說:“不但捏造新聞者要承擔法律責任,不經調查隨意轉發者也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在自媒體時代,任何謠言都可能變成網絡暴力。每人都可能成爲受害者。”

張馨予及其經紀公司聘請律師對夏薩沙以往的類似“造謠”事件也進行了調查,稱其曾拋范冰冰懷孕言論、在杜傳旺事件中捏造事實被微博禁言、捏造紅十字會發票事件等。而他的戶籍在中國大陸,並非網上所說的“香港人”。

網上曝出張馨予曾經“坐檯”是真的嗎 記者會上澄清謠言 第3張

每一分錢都靠雙手賺得

發佈會現場,張馨予幾度哽咽,言辭也頗爲懇切。她表示,自己剛來北京做模特的時候,每天只賺200塊錢,這些辛苦錢她都很珍惜。她說,到北京後,自己花的每一分錢都是用雙手賺的。

9月1日,張馨予還在成都拍戲,晚上請假回京,到公安局報案,並配合公安局進行調查、取證,記者會後即返回成都繼續工作。

張馨予說,她相信人本質是善良的,法律是公正的。目前,謠言對她造成了致命傷害,不管大家覺得記者會是炒作也好,作秀也好,她都要澄清謠言,還自己一個 清白。“我一直不想開發佈會,怕被說作秀。但我真的堅持不下去了,誰願意被人說做過這些沒做過的事情?開記者會是不得已而爲之,有人爲了博取眼球,拿我與 好友的合影,捏造坐檯謠言,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所以我決定站出來,澄清所有細節,謠言將不攻自破。經紀公司爲我聘請了律師,我們將對造謠者追 究法律責任,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給一個公道。不管開了發佈會後還會不會有人繼續污衊我,已經我講得很清楚,懇求大家不要再冤枉我了……”

而在主持人宣佈記者會結束後,在場媒體對於張馨予現任男友李晨引發的“石頭事件”非常關心,大聲提問。但一行人並未理會,迅速離場。

《新望》雜誌被判賠償張馨予精神損失費5萬元

2012年9月23日,張馨予的代理律師證實,北京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張馨予方索賠50.5萬元。2013年2月25日,法院開審該案。張馨予親自出庭,被告席上則空無一人。

2013年5月4日上午,張馨予的代理律師透露,她已打贏維權官司,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新望》的主辦方聲屏花雜誌社公開致歉,並賠償張馨予精神損失費5萬元。

張馨予起訴稱,《新望》雜誌以極大篇幅針對她發佈了嚴重失實的報道,將她與“坐檯女”聯繫,甚至還稱可以“兩千元包夜”等。

張馨予認爲,《新望》雜誌爲博取讀者眼球,以訛傳訛進行歪曲報道,編造虛假新聞,使得她遭受到很多人的誤解,嚴重地侵犯了她的名譽權。

2012年3月,張馨予委託律師向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新望》雜誌主辦方聲屏花雜誌社收回所有涉嫌侵權雜誌並予以銷燬,公開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0萬元及其他支出1000元。

在答辯期間,聲屏花雜誌社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爲該案應在雜誌社所在地廣東湛江審理。朝陽法院裁定認爲,朝陽區是張馨予的居住地,按照法律也可認定爲侵權結果發生地,因此駁回了被告提出的異議。

對於該裁定,聲屏花雜誌社表示不服提起上訴,後被法院駁回。在該案進行實質性審理後,聲屏花雜誌社未到庭應訴。

5月4日上午,張馨予的代理人朱律師透露,近日朝陽法院已對這起名譽權案作出一審判決。朝陽法院認爲,被告聲屏花雜誌社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視爲其放棄了答辯和質證的權利。

網上曝出張馨予曾經“坐檯”是真的嗎 記者會上澄清謠言 第4張

涉案文章中所稱“張馨予在杭州接客”、“兩千元包夜”等言論,侵犯了其名譽權,朝陽法院據此作出判決,被告向張馨予公開致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

夏薩沙被判賠償張馨予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

2013年7月15日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夏薩沙公開刊登致歉聲明,賠償張馨予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公證費等4500元。然而夏薩沙卻拒絕道歉。

法院受理此案後,法官多次聯繫夏薩沙始終未果。庭審時,夏薩沙未出庭,亦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昨天,法院依法缺席判決。法院認爲,夏薩沙在微博中宣稱張馨 予“當初在無錫樂巢夜總會坐檯”、“起碼三千元”,並以“張雞”指稱她,且在張馨予發出《律師函》後仍持續發佈帶有貶損之意的微博。微博所用詞彙明顯具有 侮辱性,內容也足以使他人對張馨予的經歷、職業和形象產生負面認識。夏薩沙經法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出庭應訴,亦未就相關事實提交證據,其理應承擔舉 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故法院依法認定夏薩沙的言論已構成對張馨予名譽權的侵害。

據此,法院判決夏薩沙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致歉聲明,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在新浪微博刊登致歉聲明,置頂顯示不少於十五日且不得 自行刪除。15日下午5點多,“港慫薩沙”針對該判決結果特意發佈一條置頂微博,繼續辱罵張馨予爲“張雞”,稱拒絕道歉,讓她去強制執行,看看是否能執行 得了他。隨後沒多久,又刪除了這條微博。據悉,此案判決結果生效後,如果夏薩沙未按判決內容刊登致歉聲明,法院將在全國發行的報刊上三次刊登判決主要內容,費用由夏薩沙負擔。

判決當天,張馨予並未出席,代理律師發短信告知其判決結果。律師透露,張馨予很滿意這個結果,更透露法院在庭審和判決期間,夏薩沙從未現身。宣判後,夏薩沙截至目前也未在微博上致歉。張馨予的男友李晨在微博中稱,法院判定的賠付將“一分不取,全部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