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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好的不排斥再嫁|賈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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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9月24日,演員賈靜雯來到蘭州金雞百花電影節,與臺灣導演王維明一道爲自己的新片《不能說的夏天》接受訪問。《不能說的夏天》是一部關注校園潛規則事件的影片,根據臺灣的真實事件改編,由郭采潔、戴立忍主演,也是賈靜雯復出之後的首部電影作品,該片將於10月10日上映。

賈靜雯 如果遇到好的不排斥再嫁

導演王維明先後經過兩年時間籌備該電影,最想表達的是公衆在一個事件發生時,最初都本能的選擇躲避這件事,逐漸就將這件事發展爲不可言說的事情,而牽涉其中的人們卻要遭遇更多的痛苦。賈靜雯說自己飾演的角色,無論對愛的力量還是對家人的堅持,都是自己讚賞的,所以把自己放進去也很容易。

賈靜雯因爲在劇中出演律師,有大量的脣槍舌戰戲份,她說:“有大量的法律專有名詞是不能改動的,口氣都不能有太大的出入,所以在法庭的場景拍攝時,真的很緊張。”

賈靜雯 如果遇到好的不排斥再嫁 第2張

影片中賈靜雯、郭采潔、徐若瑄“三女飈戲”,也是本片的一大看點。賈靜雯說自己很享受大家演戲時的氛圍,大段的虐心法庭戲,也讓她大呼“徐若瑄好可憐!至於爲什麼這麼說,看電影就知道了。”事實上,賈靜雯此前也在採訪中說,自己在劇中的角色虐心異常:“因爲明明知道自己丈夫的所作所爲,知道他出軌,卻還要站在他的立場去替他打官司,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的離婚曾經轟動一時,如今喧囂過去賈靜雯和女兒梧桐妹終於團聚,恢復平靜生活。身爲人母的賈靜雯談到自己的女兒時忍不住面露笑容,稱女兒真是嘴巴甜到膩死:“我纔出來三天,好像要出來三年一樣,還要寫很多卡片給我,讓我留下有我味道的衣服給她。”賈靜雯直說,女兒是自己在外工作的最大動力。如今家庭事業都穩定,賈靜雯是否考慮再婚呢?對此她說:“有好的緣分,也不排斥。”

賈靜雯 如果遇到好的不排斥再嫁 第3張

2005年,賈靜雯嫁入豪門,是當年頗爲轟動的一則新聞。也許嫁入豪門容易,但能守住豪門太難,賈靜雯就是其中之一。

熟知兩人交往過程的圈內人士透露,雙方在認識初期並沒有互許未來,但孫志浩看中賈靜雯的明星光環,賈靜雯則相中孫志浩的豪門背景,隨後賈靜雯“意外”懷孕,只能順水推舟。 2005年6月19日,賈靜雯產下女兒孫翊茜(小名梧桐妹),同年12月1日,賈靜雯與孫志浩在美國結婚。

賈靜雯 如果遇到好的不排斥再嫁 第4張

賈孫的戀情遭到很多人反對,賈比孫大兩歲,是典型的“姐弟戀”,之後賈未婚先孕更是不被理解。可就是這樣一段不被人看好的婚姻,賈靜雯依然堅持了四年,但其間不時傳出婚變消息,平均每半年就傳一次,最近的“搶女事件”讓這段婚姻表現出無法回頭之勢。

孫志浩的舅舅劉正中表示,2004年秋天,孫家父母捨不得賈靜雯在懷孕時接拍《夜半歌聲》,因此把這部戲的片酬(約500萬元新臺幣)摺合成見面禮送給了賈靜雯,讓她推掉了戲約。後來,賈靜雯告訴孫志浩,臺北孃家有房貸壓力,所以從2005年1月開始,孫志浩每個月給岳母10萬元新臺幣,讓賈靜雯不用擔心房貸問題。

但賈靜雯透露,她與孫志浩結婚4年,除懷孕期間,孫家父母因體恤她無法工作,每個月給她10萬元新臺幣家用外,本人賬戶中從未有過來自孫家的任何一筆錢。而她復出拍攝第一支廣告後,隨即將這120萬元新臺幣家用返還孫家。

豪門婚姻自然不同平常夫妻,牽扯到金錢問題更加說不清。賈靜雯花的是孃家錢還是婆家錢?恐怕只有當事人心裏明白。

賈靜雯婚前就是有名的緋聞女孩,早期跟黃少祺、趙文卓、何潤東等人都傳過緋聞,還傳她爲了上位,“獻身”於知名製作人、導演等。據說,賈靜雯還曾介入黃建羣與王百渝的婚姻中,最終導致兩人離婚,王百渝曾聲淚俱下地說:“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看到賈靜雯坐在我家的沙發上和我老公親密的樣子! ”

賈除了緋聞不斷,在圈中人緣也不大好。帶她入行的前經紀人Amy稱她愛說謊,“我曾經花了很多金錢和精力替她掩蓋謊話,她跟你說一套,跟其他經紀人說的又是另一套。”

賈靜雯 如果遇到好的不排斥再嫁 第5張

孫志浩也是一個花心男人,這也是許多人不看好他和賈靜雯結婚的原因。婚後,賈靜雯在外拍戲,孫志浩也沒閒着,憑着富家子弟的資本花天酒地。但對於孫志浩身邊的燦爛“桃花”,賈靜雯很無奈,只能東擋西殺四處滅火。

自打賈靜雯和孫志浩結婚以來,每次吵架婆婆都是向着自己的兒子。婆婆說賈靜雯不是個賢惠妻子,孫志浩之所以酗酒,是因爲賈靜雯整天在外拍戲所致。另外,婆婆還多次嫌賈靜雯學歷太低,賈靜雯未婚產下女兒後,又傳出孫母要求先驗孫女的DNA,確認親子關係後才讓賈靜雯正式進門,因此婆媳關係緊張也是賈靜雯婚變的重要因素之一。

翻看賈靜雯近年的工作,她在2005年6月生女後,儘管電視劇和廣告合約比婚前少了很多,但還是陸續有作品問世,工作忙顧不上家庭的事或多或少也會發生。而工作與家庭的矛盾是賈靜雯和婆家糾紛的最大內因,對於嫁入豪門的女星而言,事業與家庭必然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儘管這對於一個執著於事業的女人有點殘忍,但既然選擇了豪門婚姻,就意味着犧牲在所難免。

賈靜雯 如果遇到好的不排斥再嫁 第6張

賈靜雯老公是孫志浩,應該說是她前夫,2010年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離婚,2005年,賈靜雯與臺灣商人孫志浩結婚,並生下一女。

2005年06月19日賈靜雯以自然生產方式生下了女兒孫翎茜;12月01日賈靜雯與孫志浩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正式結婚。

2009年04月03日賈靜雯召開記者會坦承與孫志浩婚姻已經失和。2010年07月12日與孫志浩在臺北地方法院正式簽字離婚。

2010年08月31日,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作出裁定,將兩人的女兒梧桐妹監護權由雙方共同監護;9月,賈靜雯與孫志浩部分和解,雙方願意維持每個月2:1探視女兒的天數,且在此期間兩人都不能把女兒帶離出國。2011年01月20日,兩人在法官面前簽下具有法律效用的和解書,內容載定女兒在初中以前將留在中國臺灣唸書,母親賈靜雯的行爲必須以女兒爲重心,父親孫志浩也確保了對女兒的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