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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應岳母指控承認確有婚內出軌|張靚穎男友馮珂

欄目: 大陸娛樂 / 發佈於: / 人氣:1.22W

張靚穎母親表示,張靚穎19歲時和馮軻結識,馮軻以包裝打造的理由接近張靚穎,認識不久後兩人就想要交往,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離婚三年了,後來證實一切都是謊言。此外,馮柯還在沒有告知張靚穎的情況下,變更了公司股權。

張靚穎男友馮珂 迴應岳母指控承認確有婚內出軌

今天中午,馮軻就此事在微博中進行了迴應。他表示關於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他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張靚穎母親手中。

對於股權變更,馮軻表示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最終將股權調整爲靚穎佔40%,他表示,已經於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自己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

對於自己已婚之事,馮軻予以默認。他表示自己與前妻於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一直住父母家裏。

他表示,“我與前妻於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馮軻稱,自己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於欣賞她,以爲只會成爲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麼說的,對於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後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而張靚穎爲了保護馮軻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

張靚穎男友馮珂 迴應岳母指控承認確有婚內出軌 第2張

馮軻微博全文:

在生活中,我已經改口跟靚穎一起叫媽媽,但爲了方便大家閱讀,我在本次迴應中以靚穎媽媽稱呼。

首先我要向靚穎媽媽致歉,讓她巻入一場風波,社會對於八卦事件的追逐效應,將打擾到老人的生活。

其次我有六點解釋:

一,與媽媽關於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我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之前也一直在跟媽媽溝通關於結婚的相關事宜,靚穎希望能夠用時間用誠意用耐心去獲得媽媽的祝福。昨天的媒體搶先發布也純屬意外,原本我們這次婚禮是想低調進行,結果昨天被媒體搶先曝光。可以說,我們所有的親朋好友也都是從媒體得知的,在此一併向各位親朋好友致歉。

二,關於財產問題。我已經於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

張靚穎男友馮珂 迴應岳母指控承認確有婚內出軌 第3張

三,依然是關於財產問題。早在我們做這份財產公證前,我多年前親筆撰寫的一份《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後名下所有遺產,均歸屬張靚穎。這份遺囑原本是屬於絕密文件,但靚穎媽媽於2014年夏天在我的保險櫃裏看到這份文件,靚穎本人當時共同見證。此份文件我今天也正式向公衆宣佈:依然有效。

四,關於我上一次婚姻的結束時間。此前多次澄清,今天再次聲明:我與前妻於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我一直住我父母家裏。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於欣賞她,以爲只會成爲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麼說的,對於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後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但我太愛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長達幾個月的溝通,並由父母作證我確實是在走法律協議流程,分居並住在父母家裏,也證明確實是因爲法律狀況不能及時辦理完離婚手續。最後贏得她的理解,才繼續與我交往。此前,靚穎爲了保護我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但我作爲她未來人生的另一半,我不能再讓她承受這些。她已經承受了太多。

五,關於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從少城時代註冊成立之日起,我就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靚穎是公司的最重要藝人,我們共同持有公司股權。在經過我們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雙方共同擁有的公證之後,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最終將股權調整爲靚穎佔40%,我佔60%。我理解的是,無論我們分別佔多少,只是爲了經營和融資需要,本質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六,關於靚穎的事業發展。爲靚穎籌備了八年的首張英文專輯,集國際一流音樂製作和發行團隊,僅製作費就超過400萬美金,在傳統唱片不景氣的情況下,我們不計回報投入巨資,就是爲了靚穎的夢想。

張靚穎男友馮珂 迴應岳母指控承認確有婚內出軌 第4張

靚穎在2005年的比賽中一舉成名,對於我們的感情,她沒有因爲外部條件的改變而產生任何改變,甚至在比賽還沒結束的時候就跟記者表明“我有一份穩定的感情”。這也是她讓我無比認定和感動的地方。後來,我們來到北京開始我們共同的事業打拼,一待就是十一年。忙碌當中,我們有過爭執,有過疲憊,有過誤解,但我們還在朝我們的幸福走着,也已經走到了2016年。

在我的心裏,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於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歷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當然,我會盡我的全力,跟靚穎媽媽繼續做溝通,希望能夠獲得她的信任,能夠讓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的愛靚穎。也請所有看到這封信的所以朋友們,共同爲我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