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康書記絕對是《人民的名義》流量擔當,實在是臺詞太接地氣了。
比如,一關電視就醒了;
圖自微博@小5啊
一上床就睡不著:
你也是這樣吧?
這幾天,他離婚的情節又走紅了。
而他的離婚程式,卻被民政系統工作人員指出了不少bug。
當時的劇情是這樣的:
逃出國前,歐陽菁著急忙慌叫李達康回家離婚。
李達康就打電話給民政局王局長,將兩位工作人員叫到了家裡。
於是,離婚就在家裡進行了。
但《錢江晚報》記者從杭州市民政局瞭解到,上門辦理離婚手續,是違反規定的!
所以,上門辦離婚是bug之一。
回到劇情。
上門服務的兩名工作人員,為達康書記和歐陽菁辦理離婚的過程相當簡單,一分鐘搞定。
簽字、出具照片,就拿到了紅本本。
但民政局工作人員想問:聯網登記去哪兒了?鋼印呢?紙張、證件印表機呢?
民政部2015年印發的《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四條規定:離 婚應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婚姻登記處應當配備掃描器、證件及紙張印表機、身份證閱讀器等裝置。
當事人提交完材料,工作人員要進入婚姻登記網上系統進行實時錄入,經審查合格後,現場列印處理表及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