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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93。68%鄉村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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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南京9月19日電(顧名篩)19日,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江蘇省教育廳發佈2017年江蘇省縣域居民普通話普及情況調查數據。調查顯示,江蘇60週歲及以下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的比例達94.87%。其中,城市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的比例爲97.62%,鄉村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的比例爲93.68%,大專及以上學歷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的比例爲98.33%。

調查:江蘇93.68%鄉村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

十三五”期間,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基本普及,是當前語言文字工作的首要目標。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下簡稱“國家語委”)《關於印發〈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要以縣域爲單位,以學校、鄉鎮和農村地區爲重點,以學生和勞動力人口爲主要對象,摸清普通話普及基本情況,因地制宜開展普及攻堅和驗收工作,確保“十三五”末東部地區普通話普及率平均達到85%以上。

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的統一部署,江蘇於今年6月在全省20個縣、21個縣級市、28個市轄區展開縣域居民普通話普及情況調查。全省各地共組織936名普通話水平測試員和語文教師擔任調查員,選取有代表性的鄉鎮街道259個,隨機調查29896人(不含中小學在校學生和教師)。其中,城市人口占35.30%,農村人口占64.70%;60週歲及以下的佔99.99%。

據瞭解,自1998年第一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舉辦以來,國家語委共組織3次普通話普及情況調查。1998-2000年的“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統計,江蘇居民能用普通話與人交談的比例爲55.53%。2010年的“全國普通話普及情況抽樣調查”統計,江蘇居民能用普通話與人交談的比例爲70.67%。2017年“縣域居民普通話普及情況調查”統計,江蘇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的比例比2010年上升24.20%,其中鄉村居民能用普通話順暢交流的比例比2010年上升30.55%。

統計數據顯示,推廣普通話宣傳週活動開展以來,特別是2000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佈以來,江蘇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省、市、縣三級政府設立由分管負責同志任主任的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承擔日常推動協調工作。語言文字依法管理體制機制不斷完善,“行政推動、部門協同、專家支持、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省政府分管領導作爲地方政府代表,先後在紀念《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佈10週年和15週年座談會上發言。2010年江蘇率先完成省域內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獲教育部、國家語委認定爲全國首個城市普通話初步普及、漢字社會應用基本規範“達標省”。2011年江蘇啓動語言文字規範化“城市創優、鄉鎮達標”工作,推普活動進一步向鄉鎮農村延伸,居民特別是農村居民使用普通話的意識和水平有了大幅提高,爲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語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