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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抄交規"|首次輕微違法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1.26W

本報訊 (記者劉友婷)“在街上當着衆人的面罰抄交通法規,真是很丟臉。”8月30日上午,騎着電動自行車的廣東深圳陳先生因違反交通規則,在路口被深圳交警攔下,當衆被罰抄交規。爲整治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爲,深圳交警出了“抄交規”這一新招。記者採訪發現,針對近年來各地交警、城管等部門在執法方式上屢出的新招,有人點贊,也有人提出質疑。

首次輕微違法,請你"抄交規"

今年以來,深圳查處的涉電動車交通違法數佔非機動車違法數的近四成。對此,深圳交警加大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力度。據瞭解,首次輕微交通違法的騎車人,可選擇在“抄寫教育點”,在專用記錄本上抄寫涉及電動車等非機動車的交通法規,並承諾今後嚴格遵守交通法律,安全文明出行。隨後還要觀看學習涉及行人及非機動車的相關規定、事故案例的宣傳展板。

據介紹,全市共設置了10個交通違法教育點,配備有宣傳展板、工作臺、抄寫教育登記本、抄寫本、抄寫教育法律法規模板及交通安全宣傳資料等。

8月30日上午,整治行動開始不到一小時,在“抄寫教育點”的遮蔭棚下,陸續有六七個違法行爲人在抄寫交規。一份交規約1000字,大概需抄寫30分鐘,抄寫完後在右下角簽名。若不願意抄寫交通法規,也可選擇路口引導教育模式,穿上綠馬甲、佩戴口哨,在教育點路口引導指揮其他行人、非機動車遵章守法。深圳交警強調,教育處罰只是針對首次違法者,對當事人的第二次違法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事實上,近年來各地交警、城管等執法部門屢出奇招。如合肥城管開出“萌罰單”;昆明讓違法行爲人“看警示片、抄寫交通法規”“穿着志願者服裝在路口體驗1小時”;江西交警讓行人拿着小喇叭喊“我不再闖紅燈”100遍等。有市民表示,相比罰款、扣車、去站崗配合交警引導市民等,更願意選擇“抄交規”。網友“L900-明”評論道:“說萬遍不如眼過千遍,眼過千遍不如手過一遍。”

然而,也有人提出質疑,認爲執法新招式形式大於效果。體驗式執法要把握好度,既不能突破法律底線,也不能突破道德底線。

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交通法規定執法需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體驗式執法正是以教育爲目的的執法方式。這一執法方式引起廣大市民關注,也是普法的過程。“轉換方式後,違法者通過親身體驗,印象就深刻了,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該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