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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兩名副區長被免職|對環保督察意見整改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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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8月9日電(記者張華迎)因對環保督察意見整改不力,天津市東麗區、津南區兩名副區長近日被免職。

對環保督察意見整改不力 天津兩名副區長被免職

今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指出了天津市環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天津市對此高度重視,全力抓好整改落實。但仍有一些單位落實環保督察意見整改不力,一些黨員領導幹部落實環境保護責任不夠,存在失職失責問題。天津市委市政府日前決定,免去李洪豔同志東麗區副區長職務,免去陳波同志津南區副區長職務,並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以來,環保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對東麗區開展了多次巡查,發現東麗區“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推進緩慢,環保部督辦問題未能有效解決,部分“散亂污”企業整治後又出現反彈,個別企業違規生產且拒絕環境執法檢查。

8月7日,環保部對東麗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督促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約談指出,東麗區督查整改工作緩慢,環保部4月份督辦4家問題企業,但此後兩次巡查發現未達到整改銷號要求。天津市財崗利機械製造有限公司長期違法生產,且兩次拒絕環境執法檢查,問題至今未完成整改。

經覈查,東麗區副區長李洪豔同志作爲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區長,對大氣污染防治和“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對環保部督辦問題未及時推動解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東麗區副區長職務;對其他相關責任人,按幹部管理權限,由東麗區委、區政府分別進行問責。責成東麗區委、區政府向天津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2017年5月,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就津南區小站鎮相關閥門生產企業違規生產經營、沖天爐衆多、污染嚴重問題,向津南區提出整改意見,但津南區未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到位。截至7月29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天津市反饋意見時,津南區小站鎮沖天爐依然存在,部分“散亂污”企業仍沒有關停。

經覈查,津南區副區長陳波同志作爲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區長,對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提出的整改要求重視不夠、落實不到位,對轄區內“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組織推動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津南區副區長職務;對其他相關責任人,按幹部管理權限,由津南區委、區政府分別進行問責。責成津南區委、區政府向天津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