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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不眨眼|歷史上的好皇帝爲何大都心狠手辣

欄目: 奇聞趣事 / 發佈於: / 人氣:5.41K

先講一下孟子見樑襄王的故事:孟子去見樑襄王,樑襄王問孟子,怎樣的人才能一統天下。孟子回答:不喜歡殺人的人才能一統天下。在這裏,我們暫不評價孟子的治國思想,不去討論這條標準的應用範圍和判斷效果如何。我們

想說的一點是,孟子之所以將“不喜歡殺人”這條標準看得如此之重,原因正如孟子所說:“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殺人者。”

是的,“君要臣死,臣不敢不亡”,大臣如此,更別說普通老百姓了。自古君王,由於掌握着全天下人的生殺大權,終其一生,時時與殺戮和鮮血爲伍。暴君昏帝自不必說,連被當做賢明皇帝的代表的李世民,也是早期跟着父親戎馬倥傯,功業始自殺掉親兄親弟。清算起來,那些名垂青史的賢君偉帝,也大多難逃一個重級殺人犯的罪名。

歷史上的好皇帝爲何大都心狠手辣,殺人不眨眼

皇權的血酬定律

吳思發明的血酬定律是這樣的:強盜、土匪、軍閥和各種暴力集團靠什麼生活?靠血酬。所謂血酬,就是對暴力的酬報,就好比工資是對勞動的酬報、利息是對資本的酬報、地租是對土地的酬報。不過,暴力不直接參與價值創造,血酬的價值,決定於拼爭目標的價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對象是人,譬如綁票,其價值則取決於當事人避禍免害的意願和財力。這就是血酬定律。

對於皇權的爭奪、皇帝的暴力傾向來說,血酬定律同樣適用。研究歷史,我們悲哀地發現,皇帝的成績幾何,與他的殺人數量往往成比例,殺人越多,酬勞越大。真實皇權中的生存遊戲,就是那麼殘忍。在中國歷史上,大量資源和財富是依據殺戮和破壞能力分配的,破壞力直接打造了社會結構,直接決定着各個社會集團的社會地位和權利義務邊界。

不是嗎,歷史上,有哪一位皇帝不是雙手沾滿鮮血?越是雄才偉略,越是殺人如麻。比如,在各國的史書上,鐵木真幾乎都被描述成了一個偉大的帝王,世界歷史上最偉大的成功者之一。日本學者太田三郎在《成吉思汗》一書中稱其爲“世界古今蓋世之英雄”,“亞歷山大、愷撒、拿破崙等較,基業之偉,領域之大,亦故不能同日而語耳”。就是這麼一個被認爲是震古爍今的偉大帝王,換個角度看,也是一個大量製造災難的殺人狂。1215年,鐵木真攻陷金國國都中都(今北京),攻城之後,對城中平民百姓進行了爲期超過一個月的大屠殺,死亡人數超過100萬。

1219年,鐵木真征服花剌子模後,所有參與抵抗過蒙古侵略的男性公民都被屠殺一空,存活下來的少數婦女、兒童全部淪爲奴隸。

1220-1221年,鐵木真第一次西征,攻陷多思汗(也就是撒馬爾罕城),城中20萬人,除了少數年輕女子被掠至軍中,其餘無一倖免,“屍體相枕,凌亂伏於郊野。”

1225年,蒙古大軍入侵偏安一隅的西夏,次年成吉思汗病死,與漢族自古以來的“人之將死,行善積德”的價值觀形成鮮明對比,他死前下令屠城。西夏的都城興慶府(今寧夏銀川附近)幾十萬人及西夏王室被屠殺一空,整個國家被成吉思汗種族滅絕。

是的,戰神就是死神,偉大的帝王,也是瘋狂的殺人狂。

殺人犯的“懲罰”

細讀歷史,我們發現每個皇帝要上臺或者上了臺之後,都或主動或被動地大肆屠殺。沒有辦法,因爲不是你一個人覬覦王位,要成爲九五之尊,首先要征服九五,在古代,征服的唯一辦法就是武力,皇權,只能用血酬換得。不過,話說回來,古語云:“殺人償命。”隨意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就要以犧牲自己的生命爲代價,這是一個國家保持安定的必須的法律,但是,皇帝總是例外者,有句話叫“君要臣死,臣不敢不亡”。皇帝一人掌握着對整個國家所有臣民生殺予奪的大權,可以說,老子想殺誰就殺誰,不用擔心遭到懲罰,因爲沒有人敢懲罰皇帝。

難道,皇帝殺人,就不會有一丁點兒“懲罰”?

世間從來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比如:

李世民賢君明主,殺了親哥哥李建成之後才登上王位。李世民不是變態狂,從史實來看,也算是血性男兒,那麼,殺死哥哥,逼父親傳位,殘忍血腥,大逆不道,你能說他做決定之前不會猶豫?即使坐穩了皇帝,午夜夢迴,不會自責,不會恐懼?

歷史上的好皇帝爲何大都心狠手辣,殺人不眨眼 第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