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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醫療事故|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鑑定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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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8·10”產婦死亡事件聯合調查組11日晚通報,經湘潭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鑑定組依法依程序鑑定,湘潭縣婦幼保健院“8·10”產婦死亡事件調查結論爲產婦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同時調查組也指出,事件中醫方與患者家屬信息溝通不夠充分有效,引起患者家屬不滿和質疑。

聯合調查組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專家鑑定組根據患者的孕產史、臨牀表現及相關檢查結果,認爲醫方對產婦入院診斷和分娩方式選擇正確。在整個搶救過程中,湘潭市和湘潭縣衛生部門和院方竭盡全力對產婦進行了搶救。爲搶救產婦生命,湘潭市衛生局和湘潭縣衛生局、縣婦幼保健院及時啓動危重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組織市級專家和醫院工作人員搶救產婦生命,整個搶救過程持續9個小時。在產婦三次出現心跳驟停的危急情況下,現場醫務人員始終在積極搶救。

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鑑定出爐 不構成醫療事故

聯合調查組的工作人員說,事件發生後,湘潭縣衛生局委託湘潭市醫學會對產婦死亡事件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根據醫患雙方提供的材料和廣東省中山大學法醫學鑑定中心的組織病理學檢驗報告書以及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屍體檢驗鑑定書,湘潭市醫學會專家鑑定組合議認爲醫方羊水栓塞診斷成立,對羊水栓塞的處置措施符合醫療處理原則,患者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死亡是其疾病本身發展的不良轉歸,與醫方的醫療行爲無因果關係。

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鑑定出爐 不構成醫療事故 第2張

聯合調查組在認真分析“8·10”事件的應對、處置過程後認爲,醫方與產婦家屬信息溝通不夠。產婦搶救過程中,醫方雖然多次與家屬談話,也進行了病危告知,但溝通不夠充分、有效,對“羊水栓塞”病情兇險性和病程發展趨勢向產婦家屬解釋不充分,沒有讓產婦家屬有足夠的心理準備。產婦死亡後,院方沒有及時、直接告知家屬產婦死亡信息,引起產婦家屬不滿和質疑。

令人遺憾的是,一樁產婦身亡事件的公共討論,不可避免地被包括醫患關係、醫院與媒體關係甚至婆媳關係在內的諸多外圍糾纏所佔據。很多圍觀者的觀點表達根據自身知識積累、生活和工作經驗以及固有認識所信手展開,各澆塊壘。

很多表述似曾相識,以往醫療糾紛中就有出現,既有觀點藉助最新的新聞事件予以重申與再加固。反倒是個案事實依舊不夠清晰,細節得不到權威佐證,甚至事件過程都無從梳理。

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鑑定出爐 不構成醫療事故 第3張

於各方論者而言,首先應當充分理解,或者儘可能地切身體察,患者家屬“由得子之喜轉爲亡妻之痛”,這種心情驟然變換的悲傷與痛苦。在事件的爆出、進展及至善後處理過程中,患者家屬的說法可以作爲線索存在,但依然無法完全照搬作爲論據。

同樣的道理,包括涉事醫院、政府部門的一些迴應,也不應無條件採納,甚至藉此做判斷、下結論。

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鑑定出爐 不構成醫療事故 第4張

在基於醫學專業的權威調查結果、基於法律程序啓動的司法調查結果尚未出爐之前,試圖用隻言片語或者各自既有的經驗與知識對個案情況(尤其是針對是非對錯)做判斷,不僅不負責任,最終亦須承擔風險。

個案討論迴歸理性,訴諸專業判斷,這是公共討論必須要謹守和謹記的準則。因醫療糾紛而起的外圍論爭,常見的觀點展開裏,最典型的是醫學職業人士基於自身及周圍遭遇而發出的不平與委屈,以及摻雜在其中對以往一些不專業的媒體報道所積蓄的不滿。對個案的冷靜分析,醫學專業領域應當有能力給出理性觀點,而不是一味宣泄舊恨。

在新聞事件、醫療個案面前,既有觀點的再表述,最大的問題可能在於對個案事實的脫離,比如湘潭事件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死亡通知,手術室外的患者家屬得不到消息,院方卻繞了一大圈去找村支書,恐怕醫學界人士也很難說這是符合專業要求的操作手法。

而通過節目視頻報道中的隻言片語就引申出婆媳紛爭、“父權合謀”的論者,可能並不真的在意患者家屬那幾句惹禍的痛切之語,是否有身在其中的慌亂因素,或許並沒有那麼多恩怨情仇。

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鑑定出爐 不構成醫療事故 第5張

湘潭產婦身亡風波,圍繞個案調查、善後的利害關係各方,進展如何,除了事關賠償的幾次叫價,並未有更多信息披露。個案層面的僅有進展可能在於,昨天下午傳出消息,湘潭死亡產婦家屬已經同意通過司法手段調查事實真相,屍檢將由湘潭市相關部門展開。

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鑑定出爐 不構成醫療事故 第6張

而在事件發生後,甚至產婦身亡之前,就已然跳出醫療程序啓動的善後機制,不應也不能成爲阻礙事件得到專業調查的絆腳石。患者家屬糾結於整個醫療過程的細節,並非毫無道理可言,且是事件真相最終浮現、紛爭得到妥善解決不可或缺的一環。

地方政府急於引導、賠償了事,或許是最便捷的做法,可能還有過往的“成功經驗”可循,但必須要看到,圍繞醫療糾紛所發生、所積蓄的各方矛盾與誤解,包括醫療機構爲此揹負的諸多可能的委屈,正是長期以來不問是非、盲目求穩思路的惡果。

醫療糾紛迴歸專業判斷,組建權威、獨立的第三方專家組介入調查,謹守法律程序的司法裁量,纔是最終消弭爭議的根本出路。各方爭論,在熱烈之餘應當儘可能地圍繞事實展開,或者在事實不甚明朗時耐心等待事件還原,而不是依據既有觀點做倉促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