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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出售有毒生物未告知毒性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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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人

商家出售有毒生物未告知毒性屬違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俊海

天津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動物學副教授 閆春財

雲南農業大學園林園藝學院教授 吳紅芝

《法制日報》記者 韓丹東

《法制日報》實習生 陳 遙

記者:最近兩天,鮮花電商平臺“花加”收回含毒鮮花瑪麗筋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在我們生活中,鮮花含毒的情形多嗎?

吳紅芝:瑪麗筋有毒,而且是全株有毒,最主要是它的汁液,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瑪麗筋被採下來時,如果汁液流在皮膚上肯定有毒。而且由於全株有毒,瑪麗筋是絕對是不能食用的。一般來說,這種花采下來一段時間後就不會再流汁液了。不過,泡花的水可能還會有危害,最好不要用手接觸泡花的水。對此,售賣該花的商家要盡到提醒的義務。

在我們生活中,還有一些鮮花含毒。比如夾竹桃,本身是非常漂亮,但是一般我們都不用做切花。如果在園林中種植,也要種在小孩不能採摘的地方。還有如五色梅。其實真正有劇毒的花不會拿來觀賞,有的可能就是輕微有一點毒。

記者:除了一些含有毒性的鮮花,我們調查發現,在電商平臺上還有不少網店出售蜈蚣、蠍子,此類小寵物安全嗎?

閆春財:蜈蚣和蠍子都有毒,不管多小也是有一定毒性的。

商家是否可以銷售這些動物,不是由其是否帶毒決定的,而是根據所售動物是否受保護來決定的。一般負責任的商家會明確表示物種的攻擊性和毒性。

記者:現在有不少網店出售含毒的鮮花或帶有毒性、攻擊性的小寵物,這些賣家出售此類危險動植物的行爲合法嗎?

劉俊海:我認爲,商家售賣類似瑪麗筋這種有毒的植物是不合法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人身安全保障權,商家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也就是說,商家要保證提供的商品應該具有保護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科學依據證明這種植物是有毒的,比如瑪麗筋中的白色乳液毒性很大,那有可能某些消費者在觀賞花朵時折一下枝葉,進而可能導致汁液落在創口上,引起傷亡事件。所以,這種行爲的不合法性應該是清楚的。

記者:售賣此類商品的商家是否有義務提醒購買者呢?

吳紅芝:商家有提醒的義務。不過,商家的客戶羣體也比較大,每時每刻都提醒可能做不到。

劉俊海:當然有。這是商家的信息披露義務。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角度講,未盡信息披露義務是違法的。

記者:如果消費者因購買含毒的鮮花或小寵物受到傷害,應怎樣維權?

劉俊海: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索賠。另外,侵權責任法也是消費者維權的重要依據。只要受害者遭受損害和購買商品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消費者都有權利索賠。

另一方面,商家要保持謙恭和敬畏的態度,敬畏消費者權益,對消費者有感恩之心。如果對消費者造成侵害了,商家要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有敬畏之心,主動擔當,主動致歉,主動賠償,主動跟消費者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