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司法廳通報會現場。攝影:徐前
警方曾公佈的張林蒼照片
人民網昆明5月10日電 (徐前)5月10日,雲南省司法廳對“5.02”脫逃案件進行了通報,通報表示,5月10日9:10分,雲南越獄逃犯張林蒼在雲南嵩明縣小街鎮李官村委會大月字本村小藥靈山被警方抓獲,追捕中,張林蒼企圖逃跑,武警戰士果斷開槍將其擊傷,當場捕獲。
通報表示,聯合追逃指揮部特別感謝廣大人民羣衆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並將對在緝捕案犯中提供有價值線索的羣衆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