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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不滿月盜竊被抓|男子26年5次入獄僅2年在外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2.75W

男子26年5次入獄僅2年在外 出獄不滿月盜竊被抓

嫌疑人指認現場。 警方提供

中新網綿陽7月17日電 (董媛媛 李遠梅 肖東霖)今年41歲的劉某曾因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搶奪、搶劫等犯罪行爲,先後5次入獄,從15歲至今26年來,期間最長一次有兩年時間在外,其餘每次入獄之間僅隔一個月左右。記者17日從四川北川縣公安局獲悉,出獄不到一個月,劉某因涉嫌入室盜竊被抓獲,這是他第六次入獄。

7月13日,北川永昌鎮開茂村楊某芸去鎮上購物,約2小時後回家,發現家中15700元現金和2根金項鍊1個金戒指被盜,價值約28000餘元。接到報案後,辦案民警迅速到達現場進行查勘,民警對楊某芸周邊住戶,以及幾條通往主公路沿線的住房進行摸排走訪,周邊和沿線的羣衆紛紛積極爲民警提供線索。

民警通過查看監控視頻,發現在開茂村路口一男子向安昌方向步行,其特徵與羣衆提供的信息相似。民警鎖定視頻監控中的男子,並分組沿着山東大道沿線進入安昌鎮、永安鎮進行詢問、走訪,尋找嫌疑人。當民警走訪到永安鎮時,街上很多居民都認識監控中的男子,說是鎮上的劉某。民警迅速布控、蹲守,於7月15日傍晚,在永安鎮劉某父親家中將其抓獲,並在家中搜出全部現金和黃金首飾。

經過突審,劉某交待了他從15歲到41歲期間26年的牢獄人生。劉某,北川永安鎮人,41歲。15歲時,因爲盜竊被勞教,勞教結束後,在社會上呆了兩年,無所事事,偶爾找點零工做,覺得既辛苦又掙不到錢。後來又因爲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搶奪、搶劫等犯罪行爲,先後5次入獄,其中一次搶劫被判處了7年,每次出獄一個月左右就又實施犯罪,被抓獲判刑入獄。13日一早,劉某就出門乘客車到沿線尋找下手的目標,在新縣城附近下車後,順着開茂村的村道向村裏走,看到一家住戶的房屋很漂亮,屋外還掛有空調機,他想這家肯定有錢,但是看到家裏有人在走動,於是躲在旁邊的樹林中,觀察動靜。八點左右,看到一中年婦女鎖門出去了。他溜出樹林,撬開住戶家窗戶進入室內,在臥室內翻找到厚厚的一沓現金和金項鍊、金戒指,盜竊得手後,又急匆匆按原路返回,再乘車回到永安鎮。

劉某說,出獄後已不適應社會,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工作,不知怎麼去掙錢,沒有錢用就又去實施犯罪行爲。“這次出獄還不到一個月,沒有錢沒法生活,又不能呆在家裏靠老弱的父親養着。”

目前,嫌疑人劉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訊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