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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無須扎堆報名|駕考更側重實用性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2.68W

駕考更側重實用性 學員無須扎堆報名

本報訊(記者 周志英 通訊員 韋璐璐)近日,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准發佈了《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1026-2017)、《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管系統通用技術條件》(GA1027-2017)等系列駕駛人考試相關行業技術標準,新標準將於10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廣西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貫徹實施《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等系列行業標準新聞通報會,對新標準進行解讀。

新標準優化調整了考試內容題型、操作要求和評判標準,考覈內容主要有四個方面的變化。對學員來說,這次改革最揪心的恐怕就是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有時間限制了。不過學員也不用擔心,“改革後,學車更側重實用性。新規實施是以考試時間爲界限,學員沒必要趕在國慶前扎堆報名。”交警總隊車管處副處長覃人表示。

不少網友對此持樂觀態度。“比原來簡單很多了,很多不合格的現在只是扣分,而且(大型汽車)已經通過的項目不再補考,更容易了。”一名網友評論道。市民陳先生認爲,駕考改革嚴格是好事,“支持減少馬路殺手,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

■駕考變化

1.更突出安全文明意識考覈

●調整相關科目考試內容,將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內容全部調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中。

●調整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內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試題比例,單列文明行車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

●調整部分考試項目操作要求,如科目二直角轉彎、側方停車項目增加“開啓轉向燈”操作要求;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增加“回頭觀察”動作;科目三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項目增加“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評判爲不合格”,更加註重從細節動作考覈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識。

2.更契合實際道路交通環境

●理論考試模擬實景。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增加情景類試題,通過文字或圖片、視頻等情景形式模擬實際道路交通場景,考覈考生對實際道路交通情況認知、判斷和處置能力。

●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突出實用性。在保障安全駕駛的前提下,對科目二倒車入庫、樁考、側方停車、單邊橋、直角轉彎、連續障礙項目,允許考生適度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後進行駕駛操作。對中途停車的,由原來評判“不合格”調整爲“每次扣5分”。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強調安全文明操作。如,上車準備項目明確“逆時針繞車一週”要求;掉頭項目增加“減速或停車以及開啓轉向燈”等要求;靠邊停車項目增加“需要下車的,回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後,緩慢打開車門,下車後關閉車門”;通用評判增加“綠燈亮起後,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評判爲不合格”。

3.更注重考試評判科學公正

要求考場規範設置項目標誌名稱,科學設置標誌標線,進一步完善音視頻監控等考試監管設備,並增加音視頻查詢回訪、考試車輛軌跡記錄存儲等功能。同時,通過考試監管系統,嚴格落實考試隨機分配、抽查考試音視頻、考試成績實時上傳等要求,確保考試過程規範透明。

4.更方便羣衆考試領證

優化調整考試組織,將小型汽車科目三夜間考試方式調整爲採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推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一次預約、連續考試等便利措施,實現科目一考試合格後,申請人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預約、考試、領證全過程,減少考生往返,方便羣衆考試領證。

目前,全區共有233個考場。其中,科目一考場(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場)109個,科目二考場67個,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場57個。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迅速開展場地改造,同步升級考試系統,保障考試工作正常開展,確保新標準順利實施。

熱點答疑

1.新標準實施後會大幅提升駕駛人考試難度嗎?

答:新標準並不會大幅提升駕駛人考試難度。因爲新標準的操作要求和評判更貼近實際道路駕駛需要,有助於增強新駕駛人安全文明素養,提升安全駕駛技能。如,科目二倒車入庫、側方停車等項目,允許考生適度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後進行駕駛操作。

另外,新標準規定倒車入庫項目完成時間不得超過3分30秒,側方停車項目完成時間不得超過1分30秒。據統計,全區考生完成倒車入庫項目的平均時間爲2分45秒,完成側方停車項目的平均時間爲50秒,絕大部分考生能夠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

2.對大型汽車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補考有哪些新規定?

答:對參加大型汽車準駕車型科目二考試的,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時,未扣分的已考試項目不再補考。補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預約考試,參加所有項目考試。

對參加大型汽車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時,白天考試成績保留。補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預約考試,參加白天考試和夜間考試。

3.科目二、科目三考試過程中出現不合格情形後,還能繼續考試嗎?

答:不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考試過程中,因扣分或出現不合格情形致使繼續考試無法達到合格標準的,本次考試終止。

4.新標準實施前已報名但未完成考試的學員按什麼標準考試?

答:新標準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仍然有效。今年10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全部按照新標準進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