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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老闆11年要不回|村幹部吃飯打白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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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夏區安山街紅燈村餐館老闆蔡小欽、山坡街躍進村副食店老闆艾香分別反映,村幹部消費後沒有給錢“打白條”,多年沒有結清欠款,他們多次索要,一直沒拿回這筆錢。

吃飯“打白條”拖欠11年

前不久,記者趕到安山街興安路迎賓餐館,紅燈村村民、餐館老闆蔡小欽拿出兩張白條。記者看到,一張白條上有“我村1993-1999年欠你人民幣3856元”字樣,另一張白條上有“我村歷欠你人民幣6898元”的字樣,共計10754元,均爲“招待費應付款”。兩張白條上,都蓋有紅燈村村委會公章,時間均爲2003年8月4日。

村幹部吃飯打白條 餐館老闆11年要不回

蔡小欽說,這兩張白條都是2003年經紅燈村村委會會計柯聖柏簽字的。他多次向紅燈村村委會和安山街道辦索要這筆餐費,11年過去了,至今未拿到手。當時簽字的村會計柯聖柏,現在是紅燈村的村委會主任。

村幹部吃飯打白條 餐館老闆11年要不回 第2張

這筆錢爲何11年沒有支付?紅燈村主任柯聖柏在電話中承認,村裏欠蔡小欽這筆錢,欠的都是招待費,村裏現在沒有錢。“目前,村裏不只欠蔡小欽一個人的錢,還差蠻多人的錢,安山街道辦事處也知道這個事,都上報了”。

對此,安山街一余姓負責人稱,因馬上進行村兩委換屆選舉,村裏賬務現在凍結了,換屆選舉完了以後逐步歸還,已經讓村裏在覈實所欠數目。“很奇怪,爲什麼以前不要,在換屆選舉的時候要錢?”這位負責人顯得很“疑惑”。

村幹部吃飯打白條 餐館老闆11年要不回 第3張

村裏“同意開支”5年未結清

日前,記者還針對江夏區山坡街躍進村艾香“村裏賒賬拿我家菸酒,2009年以前的賬到現在還沒有結清”的反映,到山坡街星明街艾香所開的副食店調查。艾香出具的4張白條上,有的上面有“李安”、“同意開支”字樣,有的蓋有躍進村委會公章和“老幹部和村民小組長拜年用、菸酒、調查數據用、軟紅樓一條、春節團拜會用”等字樣。

村幹部吃飯打白條 餐館老闆11年要不回 第4張

艾香說,李安是上一屆的村支書。白條上,除了李安簽字、蓋有村委會公章的欠款共計5742元外,還有一張9644元的欠條,被村裏拿走,至今沒有給錢,與其他的欠款共計有1萬多元。

躍進村現任村支書方茂才說,村裏上一屆的村支書李安說不差艾香的錢,說是給了艾香的錢沒有將白條收回,“李安承認,我們就承認;李安不認可,我們就不認可”。

山坡街道辦事處一易姓工作人員稱,李安外出打工了,要等他回家當面覈實,有票據簽了字、蓋了公章的“不承認怎麼行呢”。

村幹部吃飯打白條 餐館老闆11年要不回 第5張

嚴禁用公款吃喝“打白條”

記者瞭解到,早在2003年5月25日發佈實施的《武漢市關於進一步嚴禁公款大吃大喝制止公務接待中鋪張浪費行爲的若干規定》就對“打白條”等行爲作出具體規定。

村幹部吃飯打白條 餐館老闆11年要不回 第6張

第五條規定:嚴禁用公款吃喝“打白條”、賒欠餐費。在定點飯店就餐的公務接待費用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在非定點飯店就餐的公務接待費用必須當餐結清。

第六條規定:各級黨委、政府負責本規定的貫徹實施。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廣大黨員幹部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教育,進一步剎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風,認真糾正公款吃喝“打白條”、賒欠餐費的行爲,堅決查處頂風違紀的典型問題。

餐館老闆蔡小欽和副食店老闆艾香說,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村幹部消費後賒賬“打白條”,長期不結賬,影響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