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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瞞着父親狂刷流量太瘋|倆月流量費五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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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掉15G手機流量後被關閉上網功能,高中生小明又用父親的身份信息,恢復上網功能,訂購95個10元流量加油包,導致倆月流量費五千多。之後,王先生以“移動公司未盡覈實審查義務”爲由,將移動公司告上法庭。

倆月流量費五千多 熊孩子瞞着父親狂刷流量太瘋

雖然現在4G手機對流量的要求會比較多,但是一般來說現在很多公共場所都有免費無線,手機套餐流量應該夠用。沒想到出來一個坑爹的娃玩手機,真的把爹坑慘了。

事後,王先生向普陀法院起訴移動公司,要求返還5529.8元通信費。原告王先生表示,收到話費賬單十分震驚,隨即撥打移動客服電話查詢瞭解情況,同時對移動公司開通該流量包的流程及操作提出質疑,明確表示不認可該項服務收費。

王先生主張還在讀高中的小明未滿18週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因此小明向移動公司申請開通流量包業務而產生高額流量費的行爲就,已超出其民事行爲能力範圍。

根據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只有在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認後纔有效。王先生表示,他作爲小明的法定代理人,已向移動公司明確表示了拒絕追認,故該合同自始無效。

同時,王先生還認爲移動公司在管理上有重大疏漏,僅憑副卡使用人的電話申請,未覈實其身份,擅自開通產生高額話費的通信服務,存在過錯。

被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上海有限公司辯稱,客服人員已按照業務規則對來電人員履行了詢問和告知義務,在小明報出其父親王先生的身份證號碼之後,客服人員應其要求作出服務是合理並符合業務規則的。

且小明年近17歲,應當對增加流量包及使用4G流量會產生費用有明確的認知及處分能力,並不需要其監護人作出追認。王先生將手機交給其未成年的兒子使用,而未經常監管其手機使用過程存在失職,其不應將之推脫給被告。故移動公司方不同意王先生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