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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沉迷鬥蛐蛐輸掉父親工傷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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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近日,南京市民李先生(化姓)撥打現代快報96060熱線電話,稱侄子偷拿自己父親4萬元工傷賠償金去鬥蛐蛐,把錢全輸光了,如今侄子離家出走,他父母不知如何是好。李先生希望取締此類賭博窩點,免得更多人誤入歧途,給家庭帶來傷害。

男孩沉迷鬥蛐蛐輸掉父親工傷賠償金

報料

兒子誤入“蛐”途,偷拿老爸工傷賠償金

昨天上午,李先生帶現代快報記者來到南京市建鄴區雲錦路某小區的弟弟家中,弟媳張女士(化姓)開了門。46歲的老李躺在牀上,右大腿上留着一條30釐米長的傷痕,“出了工傷,之後一直臥牀休息”,張女士說,三年前,老李開出租車出了工傷,右腿裏打了七根鋼釘,直到2013年12月纔拿到工傷賠償金。問起這筆錢“不翼而飛”的事,躺着的老李將頭埋進枕頭中,不願再說一句話,張女士也背過身,偷偷地抹眼淚。

據張女士說,9月10日上午,原本打算推丈夫老李到醫院開藥,發現櫃子裏的錢少了一大半。“那些都是工傷賠償金,總共54000塊,被拿走了將近4萬塊。”發現錢不見後,張女士想起鄰居前幾日說的話,稱兒子小李經常去升州路、南湖一帶,可能參與了賭博。當天下午,張女士根據鄰居提供的地址,騎車到南湖某小區蹲守,“等了幾個小時,果真看見兒子從裏面出來。”回家後一問,錢果真是被兒子小李拿走了,他承認“錢都拿去鬥蛐蛐了”。據瞭解,兒子小李今年19歲,讀完初中後沒找到工作,待在家裏兩年多了。

沒想到,偷偷拿錢的事情被發現後,小李並沒有就此打住。張女士稱,9月24日,兒子小李再次開口要錢,才知道他還在繼續鬥蛐蛐,苦口婆心勸了一番,兒子竟然說,“我輸得還算少的。”一怒之下,張女士堅決不給錢,而且揚言要報警,第二天一大早,發現小李已經離家出走了。無奈之下,張女士向小李的大伯求助,請他到派出所報警,希望取締鬥蛐蛐的賭博點,挽救兒子。

昨天上午,離小李出走已經過去四天了。張女士也不想再追究,稱兒子“年紀還小”,只希望他早日回家,不要再鬥蛐蛐賭錢了。

自從知道小李偷拿錢去鬥蛐蛐之後,夫妻倆很受打擊,本來在附近菜市場從事蔬菜批發的張女士也有四五天沒有做生意了。而且,躺了三年的老李還需要後續治療,“現在工傷賠償錢沒了一大半,以後不知道該怎麼辦。”

暗訪

鬥蛐蛐窩點藏身小區,場面火爆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按照張女士所說的地點,實地進行了探訪。

升州路上一小區某幢一樓,大門敞開,門口和客廳坐着不少人。記者徑直走了進去,兩間屋子都在鬥蛐蛐,裏面聚集了數十人。

記者看到,空調開着,仍有不少人打着赤膊,興致勃勃地觀戰。桌子上擺放着數十個蛐蛐罐子,外形就像是圍棋盒,鬥蛐蛐的人每次取出一個蛐蛐罐,兩方互鬥。蛐蛐罐上都標註着數字,如48、50、52,據稱這代表蛐蛐的重量。

“鬥蛐蛐,首先要重量相當的才能鬥,否則不公平。”一位站在桌旁的玩家介紹。記者瞭解到,一般來說,蛐蛐都是玩家自備的,不過提供場所的主家一般提供寄養服務。

鬥蛐蛐時,每人打開罐子,用一個小竹筒將蛐蛐取出,先用棉花堵住,然後放到一個橢圓形塑料盒子裏,盒子中間有個隔板。蛐蛐放到盒子裏後,兩邊的人就拿着一根草,不停地撩撥蛐蛐,“這是在讓蛐蛐張牙,燃起它的鬥志!”

一般準備時間不能太長,看雙方差不多了,中間“坐莊”的就拔起隔板,兩邊蛐蛐正面交鋒,開始互相撲咬,如果哪一方蛐蛐被咬得調頭了,或是受傷了,就停止“戰鬥”。

實行“會員制”,一局下注兩三千

記者發現,鬥蛐蛐是賭錢的,一般是100元一次,莊家收5元抽頭。

而在另一間屋子,下注額就高多了,一局就要兩三千元。雙方下注後,其他旁觀者可以選擇看好的那一方“認籌”。由於下注額大,其中一把,莊家就抽了180元。

在探訪過程中,記者的陌生臉孔引起了其他人的警覺。記者只是稍微問了幾句,就有人問,“你沒有來過吧?”記者看了一會兒後,一名男子就過來,“我們這是會員制,你沒有人帶,怎麼進來的?趕快出去!”

現代快報記者來到河西文體路附近一處門面房,這裏也是張女士所說的一處地點。門外坐着好幾個人閒聊“放風”,記者只能透過玻璃看到裏面人頭攢動。

記者暗訪得知,這些蛐蛐,不是來自南京,全是從山東購進。南京一位蛐蛐玩家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南京這邊鬥蛐蛐的人以中老年爲主,以前是玩,也是十塊二十塊,後來就變賭了。

蛐蛐價格有高有低,好的可以達到數百上千甚至更高。“在南京本地斗的,算是內部淘汰,到後面鬥剩下來的全是上品,就跟揚州、上海的玩家鬥,那時間下注額就大了,甚至上萬一次

兩問

鬥蛐蛐,玩多大算賭博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諮詢了一位警方人士,他表示,只要是押錢的,達到一定標準都屬於賭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衆賭博”:(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