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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痛苦

欄目: 親情友情 / 發佈於: / 人氣:2.18W

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

2005 年的4月15日,我在f市某報上看到莉的徵婚啓事,我就去應徵了。我和莉就是這樣認識的。17日,她要我請她吃飯,於是我們進行了第二次見面。飯後上人民廣場的人行天橋時,莉主動拉了我的手,後來又挽着我的胳膊。深夜,我們漫步在江邊的古城牆上,激烈地擁吻......。聽說我18日要去荊州出差,她提出要同去,由於不便我沒有答應。當時莉住在她位於f市五中的她二姐家,我一直把她送到她二姐的樓下。

在我去荊州的那兩天,莉發了很多短信給我,還表白說她喜歡上了我。19日晚上,我從荊州回到f市,由於車子晚點,她在車站等了我整整1個小時,讓我有些感動。那天晚上在我的住處,我們發生了關係。那年我26歲。

我父母一直催着讓我快點結婚,那時追我的女孩子也很多,我覺得選擇的範圍比較大,自己還有10萬元的年薪,所以就採取了“不主動、不拒絕”的那種生活態度。

那些天裏,莉的柔情漂亮打動着我,她信誓旦旦的結婚誠意感動着我。在莉的熱情邀請下,沒多久,我去了她位於s市的鄉下老家。首次見面,她父親對我很滿意,催着我們把結婚證領了。

4月28日,我就跟莉在她的戶籍地領取了結婚證。

發現她欺騙我

婚禮未辦就想離婚

領證的前後這幾天,莉父親說得在他家置辦酒席,因爲很多年以來他家裏沒有辦過紅白喜事,而他家給親戚鄰居朋友那裏送了很多禮,只出不進,所以自家姑娘出嫁的酒席一定得辦。意思是要通過辦酒席把那些禮給討回來。又說他已年邁,養個姑娘又供着讀書很不容易,而姑娘要出嫁了,以後又不能陪在身邊盡孝,提出要我按照他們當地的婚嫁習俗拿彩禮。籌劃得差不多了,我跟莉從她家回到了f市。

這期間,我逐漸發現我倆在性格喜好、做人觀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異,重要的是我發現莉不誠實,向我隱瞞了很多事情。一次,莉二姐的家人在聊天時無意中透露,她的年齡比我大兩歲,而之前莉告訴我她跟我是同年的。爲此我很生氣,生氣的不是年齡本身而是做人的誠信。莉哭哭啼啼地讓我原諒她。年齡的欺騙只是小事,我瞭解到一些讓我無法容忍的事:她在跟我之前,同幾個男人有過性關係......。

種種事情都讓我對莉很失望,我不可能跟這樣的女人終身廝守,我提出分手。由於那時在她家舉辦酒席的日子已經定了,親朋也都通知了,莉說她父親是鎮裏的領導,她家丟不起這個臉。於是兩人商議好聚好散,最後達成約定:等酒席辦了之後,再辦離婚。

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 第2張

她逼我奉子結婚

孩子牢牢拴住我

莉的父親把婚宴定在2005年6月11日這天。在莉家舉辦婚宴的頭天,我們如期去了s市莉的家。去了後,在她家坐下來,一杯水還沒喝完,莉的父親就把我單獨叫進臥室問我帶了多少錢,說是辦酒席急着要用錢,他已經墊支了不少。我就給了她父親四千元。我看得出他嫌少。

當天下午,莉的父親說讓我跟他去鎮上的超市幫他搬菸酒,結果是讓我去埋單,我又付了約3千元。然後,又讓我給莉家親戚的小孩們買了很多吃的。

當時我想,反正婚宴完後就分手,給莉撐個面子吧。

在莉家辦完酒席,我們從s市回到f市。跟從f市到s市一樣,路上我們沒說一句話。到f市後我提起離婚的事,莉卻告訴我她懷孕了,她不同意離婚。我很納悶,就因爲怕她懷孕,我記得當時是我親自去買的“毓婷”。後來我才知道,她根本就沒有服用。莉不僅不去辦離婚手續,也不去做手術。僵持好多天,我們都沒說話。

莉的家人知道了我們在鬧離婚,莉的兩個姐姐與姐夫、嫂子和她的父親、繼母,輪流來勸說我。我的態度十分堅決。於是她二姐提出要離婚就先做人流手術,併爲此向我索要營養費、手術費計五千元。我只想結束這段盲目草率的婚姻,就答應了。

可是,莉還是不去做手術。

後來,我才知道,莉在跟我之前做過兩次人流,胎兒月份都很大。那年她27歲,據說,三次人流間隔時間過短,可能以後就沒有做母親的機會了。所以,莉和她的家人,都堅決反對她做這第三次人流手術。

知道這些,我愈發堅決地要求離婚。莉想出一個絕招:給我遠在十堰的父母通了電話,她想利用我父母抱孫心切的心理,讓他們出面來給我壓力。果然,我父親很快從十堰的鄉下老家趕到f市,在我父親面前,莉哭哭啼啼地說她已懷上了我們龍家的孩子。當時60歲的父親流着眼淚求我不要離婚。我深知,父母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沒有他們和姐姐們在家裏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種地,我不可能讀書,也不可能到城市裏工作、定居下來。無可奈何,我屈服了。

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 第3張

雖爲夫妻實爲冤家

兩人生活難以爲繼

婚沒離成,我們開始過着天天吵架的婚姻生活。

從2005年的8月開始,莉就沒有上班,生活費從來都是她要多少我給多少。2005年底,我去公司總部開年會,銀行卡留在家裏。那時我的年終獎、工資補貼都在卡上,莉自行取出了9000多塊錢來消費,我雖不滿,卻因爲那時她要臨產,我就忍着沒有深究。

2006 年的1月20日,兒子出生了。由於那時我工作調動到武漢,我便讓父母從老家來照顧莉和兒子。可莉嫌棄我父母,有一次母親竟然被她的斥責氣得生了病,回老家喝了很長時間藥;還有一次,她居然讓我父親滾......這些,她都是揹着我做的,父母爲了不讓我工作分心,更怕我們小夫妻再添矛盾,都是打掉牙齒嚥到肚裏,不讓我看見他們的眼淚,一直瞞着我,我是半年之後偶然才知道的。

2006年7月,我在重慶開會,她又打電話問我要錢。當時我爲公司的開支墊了好幾萬,身上確實沒有錢了,而且在我去重慶之前已經給了她1000元,一個星期都不到又沒有大的家庭開支怎麼會花完呢?所以我隨便說了句:“我不是纔給過你錢嗎?”一句話問得她啞口無言。後來,她竟發短信說:那生活費難道是我一個人吃了?你爹那個老東西一頓飯吃好幾碗,飯量比我大得多。就是我吃了,那也是爲了你吃的爲了你兒子吃的,爲了給你龍家養兒子吃的......

這種女人真讓我頭大啊!

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 第4張

 夫妻矛盾再度惡化

她起訴離婚要財產

2006 年底,在孩子快要過週歲的前些天,爲些小矛盾莉抱着孩子回孃家了。她這樣做是專門爲難我和我父母的。因爲我結婚和孩子滿月都沒有在十堰老家操辦酒席,加之我家親戚多,父母親戚都指望着在兒子週歲的時候回老家擺酒席。爲此,我母親在老家專門養了頭大肥豬,豆腐也都做好了。莉正是想借此發威,逼迫我去接她回來好讓我向她服軟。

我已經厭煩了莉的種種無理,再不想她由着性子行事了,所以我沒有去接她。

可是,我父親卻去了。岳父竟然不放人。莉父親說他閨女是有男人的人,得讓她男人親自去接才能讓莉回。她哥說,莉和孩子住在孃家吃喝,要我拿生活費。還對我父親說要去法院告我,可憐我父親失望回家。

估計岳父覺得嫁出去的姑娘抱着孩子在孃家過年不是個事兒,於是表面上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他家裏過年,實質上是想讓我過去接莉母子。樹怕傷根人怕傷心,很多事情累積起來,莉把我傷得太狠了,我就是不想遷就她,所以依然沒有去接她。就這樣,莉和孩子,在孃家一直住到元宵節。

元宵節後,可能是意識到我態度堅決,岳父妥協了,主動打電話勸我去接,說莉也願意回來。3月9日我去了莉家後,莉一家人對這些事情隻字沒提。

把莉和孩子接回來後,我們兩人還是不斷地冷戰或吵鬧着。

2007年4月,莉把孩子扔在家裏,去了東莞。這段時間,她發各種不堪入目的短信攻擊辱罵我,我不理會她,她打電話我也不接。後來,莉又發了些認錯的短信,我還是不理。

由於我經常要到各個地區去出差,從2007年4月到現在,一年多以來,我年邁的父母一直撫養着我的兒子。

2008年2月份,莉從外地回到湖北。

同年3月19日,她提出離婚,要房子要存款。

以前她也曾經多次在我面前不知羞恥地揚言過:”憑我這長相,不管白道黑道的,只要我跟他睡一覺,他就會替我賣命......“這種卑鄙的話,讓我很噁心。

這期間,莉抓住了我父母不想惹是非的心理,又想以我父母來壓我,讓我向她求和。但我不會。

離婚之事,因爲區屬法院管轄權的問題,拖來拖去,僵持到現在。

現在,我也不想去指責她,只怪我當時太草率了,所經歷的痛苦,就是我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