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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臺應|律師:“神醫”忽悠多年因違法成本低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2.78W

連日的報道揭露了“百變神醫劉洪濱(斌)”式的忽悠鏈條。

澎湃新聞獲取的一份判決書展示了箇中詳情:成立專門做電視購物經營的公司,然後購入“藥品”並更名,再通過傳播公司到電視臺做養生節目推廣“藥品”,同時留下聯繫電話。一旦有人上鉤來電,就由經過套路培訓的“健康顧問”大肆忽悠、兜售。

在這一鏈條中,“劉洪濱”們的多重專家身份均由傳媒、製作公司包裝而成。

醫藥保健“表演藝術家”並非個例,上述忽悠鏈條存在已久,甚至不少網友表示“看着這類專家賣藥的廣告長大”,部分假藥廣告雖多次被查,但訂購熱線仍能打通。

那麼,“百變神醫”推銷“神藥”的廣告形式爲何屢禁不止?面對電視臺還在播放類似套路的廣告,消費者能怎麼做?

律師:“神醫”忽悠多年因違法成本低 電視臺應

  劉洪濱

處罰成本低是屢禁不止原因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向澎湃新聞表示,“推銷神藥”這種廣告形式屢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於:暴利驅使,營銷策略簡單、易複製,處罰成本低以及執法不到位。

張新年認爲,因爲產品本身就不具備所宣傳的療效,相關企業並未作長久發展的打算,只是大肆藉助虛假宣傳,達到短時間內快速盈利的目的。

“目前註冊公司又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在有一套成熟的、容易快速複製、可循環運用於其他地方再推廣的營銷策略下,更換公司、更換產品之後,一樣可以繼續牟利。”張新年表示。

處罰成本低於暴利,也是這一忽悠鏈條難以被禁的原因。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有消費者在看電視廣告後,購買使用了“御醫風痛方”產品覺得無效,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查處了銷售上述“藥品”、從事電視購物經營活動的華珏達公司,發現該公司通過快遞公司對外銷售“御醫風痛方”的金額爲人民幣474萬元、“藥王風痛方”的金額爲人民幣195萬元,合計銷售金額爲人民幣669萬元。其中,“藥王風痛方”正是劉洪濱代言的產品。

判決書則顯示,淮安市淮陰區法院一審以銷售假藥罪,對華珏達公司一名主管張某甲和張某乙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處罰金僅爲人民幣二十萬元。

據張新年介紹,依據《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醫藥公司作爲廣告主、電視臺作爲廣告發布者,發佈虛假廣告的,需要承擔罰款,沒收廣告費用,暫停廣告審查申請、發佈業務,處理責任人,承擔民事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高可開出二百萬元罰金,對涉嫌虛假廣告罪的廣告主、廣告發布者,最高刑期爲兩年,並處或單處罰金”。

張新年稱,“對於廣告主醫藥公司、廣告發布者電視臺來說,只要處罰的成本低於其獲利,其依然有利可圖,那麼這種形式就難以禁止”。

而對於單個的消費者來說,如果受騙的金額並不高,在受騙後,往往因爲維權成本高而放棄追究其法律責任,某種意義上縱容了假藥廣告“霸屏”的現象。

執法重點應在於對電視臺的監管

此外,張新年指出,我國法律法規對各方主體在出現虛假宣傳等問題後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是有明確規定的,關鍵是在實踐中執行的並不是很到位,“個人認爲,執法的重點應該放在對電視臺的監管上”。

他認爲,應該重視電視臺在此類事件中的作用。“神醫”、“神藥”能夠得以宣傳,雖然其自身成熟的運營模式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最後都是通過電視臺來表現出來的,廣大民衆也是通過電視臺來獲取信息的。更重要的是,正是因爲這些“神醫神藥”出現在電視臺上才使得一般大衆更加信賴。

張新年稱,電視臺應盡到基本的審覈義務。對所謂的“神醫”,應查看其執業資質;對所謂的“神藥”,則應查看其是否審批備案。

2016年8月26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官網發佈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稱,嚴禁播出任何虛假醫藥廣告。各級電臺電視臺播出醫藥廣告,要嚴格遵守《廣告法》、《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醫療養生類節目聘請醫學、營養等專家作爲嘉賓的,該嘉賓必須具備國家認定的相應執業資質和相應專業副高以上職稱,並在節目中據實提示。醫療養生類節目主持人須取得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質,依法持證上崗。

該通知要求,各級電臺電視臺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整改。

一旦電視臺播出了涉嫌違法、犯罪的此類節目,一定嚴格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那麼,面對電視臺還在播放類似套路的廣告,消費者能怎麼做?

張新年表示,消費者在遇到此類問題,可以採取多種途徑,例如向國家相關機關,如工商、藥監乃至公安部門反映情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有權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等涉嫌的違法犯罪問題進行投訴、舉報、報案,人人都可以提供線索,後續的甄別調查工作由有關部門進行”。

此外,向媒體爆料,藉助媒體曝光和社會輿論監督的方式,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些“神醫”“神藥”的真實面目也是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