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難道真的就那麼好,能夠鍍金嗎?還是說只是出國旅遊一趟,回來之後就可以增加自己的含金量呢?只是騙騙自己人吧?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文化部近日下發《關於堅決制止國內藝術團組赴國外“鍍金”的通知》,將對國內各級各類藝術團到金色大廳等國外著名演展場所“鍍金”的現象,予以堅決制止。
中央民族樂團辦公室副主任伊達平回憶說,99年前後,是中央民族樂團應奧地利文化部邀請作爲文化交流活動,首次在金色大廳演出,當時反響極好。但從那之後,陸續去了很多團體:
文化部禁止藝術團國外鍍金,請看下一頁
伊達平:很多當地的華人華僑、當地的媒體反映很多學校老師團、還有一些小學生也能到金色大廳,很多華僑都說,連我們餐廳的大廚都不想去看了。
近年來國內一些藝術團組和社會團體以“文化交流”的名義,自費赴國外著名演出場所進行所謂“鍍金”現象日益嚴重。中央芭蕾舞團副團長王全興認爲,這樣不僅破壞演藝界公平競爭,更破壞中國對外文化形象
王全興:國內一些表演團體和演出商爲了達到赴海外“鍍金”的目的降低藝術水準,甚至自己花錢租場地,自己贈票,組織觀衆造成一種假象,嚴重破壞中國對外文化形象,也破壞了演藝界公平競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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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此次下發的《通知》中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規範和加強外事管理工作,加強出國藝術團組的目的性和實效性,堅決杜絕政府資助項目赴國外“鍍金”。文化部外聯局黨委書記蒲通認爲,不能把“走出去”作爲衡量藝術團體或項目水平高低的評判標準:
蒲通:不要把“走出去”作爲衡量和判斷一個藝術團體的水平高低,一個藝術項目質量的好壞這樣一個標準,這是一個誤區。是不是要先滿足國內的文化需要,先接受國內觀衆的評價。
這些活動往往採取自付場租、對外贈票以及組織觀衆的運作模式。有的甚至動用政府經費,不計成本、不看對象、不講實效,通過不實報道或炒作來達到撈取名利的目的。既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也損害了國家藝術尊嚴,助長了形式主義之風,造成極爲不良的社會影響。
文化部在《關於堅決制止國內藝術團組赴國外“鍍金”的通知》中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規範和加強外事管理工作,加大監管力度,着力糾正因公出國團組中存在的“四風”問題,加強出國藝術團組的目的性和實效性,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阻止各類“鍍金”活動。
文化行政部門對未納入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演出季、以全自費和租場方式進行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准,堅決杜絕政府資助項目赴國外“鍍金”。未經文化部及我常駐國際組織代表團的同意,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准。
通知明確指出,文化部各直屬單位不得參與組織或支持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鍍金”活動。同時還建議我駐外機構要發揮好監督作用,對此類“鍍金”活動不予支持,不題詞、不站臺、不剪綵、不代爲邀請觀衆和贈票,防止相關單位和個人藉此撈取宣傳資本。
通知還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樹立正確的對外文化交流政績觀,引導各類藝術團組更加健康有序地出國開展文化交流與合作,爲我國文化軟實力的持續提升和國際影響力的不斷增強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