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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局建議區別對待兩名被告|留德女生遇害案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1.38W

中國僑網4月27日電 據德國之聲中文網報道,本週,中國留學生李洋潔在德國遭姦殺案的庭審繼續進行。德紹-羅斯勞市青年局法務部門正式向法庭建議,對女被告則宜適用量刑較輕的青年刑法,而對男被告予以嚴懲。犯罪心理學家之前已經向法庭提交了兩名被告的心理鑑定結果。

留德女生遇害案:青年局建議區別對待兩名被告

青年局的建議以犯罪心理學家的鑑定結果爲基礎。法庭已經在本週一(24日)聽取了針對女被告Xenia I.的鑑定,其中指出,女被告“心理成熟過程尚未結束,因此能夠通過教化的方式來幫助她繼續成熟”。而在週二(25日)的庭審中,出庭作證的青年局工作人員也指出,現年21歲的Xenia I.年少時曾經受到過繼父的性虐待,其心理受到過創傷;她還受到母親的嫌棄。11歲之後,Xenia I.曾有過多次自殘行爲。

青年局方面還進一步指出,Xenia I.與男被告Sebastian F.的戀情也充斥着暴力,她從來沒有在這段戀情中找到自信的人格,也從來無法擺脫男方的掌控;她茫然地堅守這段戀情,害怕失去。青年局工作人員在法庭上說,這些事實都說明女被告的人格發育存在缺失。

目前在押的女被告Xenia I.依然在繼續接受心理治療,並服用鎮靜劑等相關藥物。

對於男被告Sebastian F.,青年局的態度截然不同。該局工作人員在法庭上援引心理鑑定結果指出,儘管男被告存在一定的心理疾病,但是其人格障礙、同情心缺失、極端冷酷等心理問題是“無法通過教化手段而得到轉變的”。青年局認爲,他的人格發育已經完成,而且常常自己做決定;而且其作案情節並非“常見的青少年行爲不端”,因此更應該適用成年刑事法案。

根據德國的刑法,18至21週歲的成年人,可以酌情分別適用青年或成年兩種刑事法案。在李洋潔案中,兩名被告作案時都未滿21歲;若按成年刑法,謀殺犯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若按以教化爲宗旨的青年法案,則最高判監禁15年。一般而言,法庭判斷的標準是被告作案時的心理成熟程度。

男被告的辯護律師貝內維茨(Marco Bennewitz)當庭對青年局的建議表示質疑,並強調Sebastian F。的人格尚未成熟。《中德意志報》猜測,貝內維茨有可能就此要求法庭再傳喚額外的證人出庭。

中國留學生李洋潔是在2016年5月11日深夜遭嚴重性侵、肢體暴力而死。在探案工作完成後,此案於2016年11月25日正式開庭。根據檢方的起訴,男被告是此案的主犯,而女被告是應其要求在街上物色強姦對象,作案過程中女被告還曾一度離開現場照料自己的兩個孩子。

目前,庭審已經排期到5月底。(文山 文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