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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涉案者被判刑|醉漢毆打民警構成妨害公務罪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1.97W

蘭州晚報訊(記者許沛潔)醉漢毆打民警,非法營運司機煽動親戚辱罵警察。當這事兒鬧上法庭,法院給出一審判決。昨日,城關區法院公佈兩起案件一審判決,兩名涉案者的行爲構成妨害公務罪。

醉漢毆打民警構成妨害公務罪 兩名涉案者被判刑

2016年10月22日18時許,被告人陳某某因醉酒躺在城關區東環路某某小區10號樓樓下。九州派出所接警後,民警李某某、協警劉某某前往處警,但被陳某某辱罵、毆打。破案後,被害人李某某、劉某某對被告人陳某某的行爲表示諒解。城關區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陳某某的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被告人柳某某因非法營運,於2016年5月30日21時40分許,被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王某甲等人當場查獲,並將其帶至中山路的執法點領取車輛暫扣憑證。被告人柳某某到達執法點後,拒絕配合執法工作,打電話叫來家屬數人辱罵執法人員及110處警人員。柳某某還躺在執法車輛前煽動羣衆,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造成交通堵塞。城關區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柳某某的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