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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價引援|足協發新政實施細則:增U23球員數量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6.39K

中新社北京6月14日電 (記者 王曦)中國足協14日公佈了U23新政的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和《2017年夏季註冊轉會期收取引援調節費用相關規定》(徵求意見稿)。

足協發新政實施細則:增U23球員數量 限高價引援

中國足協在U23新政上的新要求爲:2018賽季每支中超、中甲球隊最多報名25名國內球員,其中至少有4名U23,如果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直接取消球隊參賽資格。新政要求,2018賽季每支中超、中甲球隊最多報名25名國內球員,其中至少有4名U23球員,如果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直接取消球隊參賽資格。

規定還要求,俱樂部每場比賽報名18人名單中(11名首發、7名替補),至少應有3名U23球員,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應有1名U23球員,每場比賽U23球員首發人數不得少於外籍球員首發人數。在一場比賽中,每隊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於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每場比賽每隊外籍球員的累積上場人次不得超過3人次)。違規的球隊將按棄權處理,同時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對該俱樂部做出進一步處罰。

引援方面,中國足協此次明確規定了引入內外援的身價上限:對處於虧損狀態的俱樂部將收取等額的引援調節費用,俱樂部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4500萬元人民幣/人次、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人次的俱樂部,繳納的引援調節費用將全額返還俱樂部用於青訓,並不得衝抵俱樂部青訓預算。

俱樂部如引援支出超過以上標準,則不享受此項政策,仍然等比例全額收取引援調節費用,該項費用全部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俱樂部通過租借等方式從國外關聯俱樂部引入球員的,如果租借費用低於原俱樂部引入該球員時的轉會支出,則以該支出爲基數收取調節費用。

與本賽季實施的U23球員政策相比,新的政策具體細節無疑更爲嚴苛,但其目的是督促各大俱樂部重視本隊年輕球員的培養,同時限制外援對於聯賽的影響。對於目前大多數中超、中甲球隊來說,U23球員存在配置數量不足、與主力球員差距較大等問題。但隨着虧損俱樂部每筆內援支出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的情況下,想走引進的這條路也將被堵死。如果“新政2.0版”能被長期執行下去,重視梯隊的建設,重視年輕球員的培養,勢必成爲未來各支俱樂部的頭等大事。

從引援細則上可見,中超、中甲球隊瘋狂買入大牌外援的時代基本結束,而且通過海外關聯俱樂部租借(或其他途徑)引進外援的這條道路也被實施細則基本堵死。但是,現有強隊或者隊中擁有大牌外援的俱樂部或將成爲新政的受益者,在中小球隊無法靠外援提升實力的情況下,中超、中甲基本上將維持目前的格局,弱隊幾乎不再有翻身的機會。對於目前中超、中甲球隊來說,留下現有當打之年的外援將成爲唯一可行的對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