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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版權不可取|國家版權局前副局長閻曉宏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1.73W

因騰訊與海外企業簽訂的音樂獨家版權模式而導致的國內音樂版權紛爭不斷升級,雙方相互訴訟對簿公堂的同時,也極大地影響到了人民羣衆在網絡音樂收聽上的使用體驗。這得到了社會和政府的廣泛關注,日前國內唯一一家立足法制領域的中央級法制類綜合性日報《法制日報》就發文《獨有版權保護亟待完善》,指出中外有別的獨家版權對中國消費者權益的損害。

國家版權局前副局長閻曉宏:獨家版權不可取

今日,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曾任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的閻曉宏,也發聲批評獨家版權的弊端,提議需要慎重思考。在人民教育出版社與滬江教育聯合主辦的“互聯網環境下的知識產權共享與版權保護”論壇上,有着近二十年國家版權管理工作經驗的閻曉宏提出,音樂版權共享問題值得各方仔細思考討論。倘若音樂版權獨家制,則會影響到音樂作品的傳播。

閻曉宏還提到,以近期騰訊與網易之間的版權糾紛爲例,騰訊以獨家版權爲壁壘,不轉授給網易雲音樂,這是否妥當,需要深入思考。要兼顧行業的長久健康發展,以及民生的實際使用體驗,不能只顧當下和眼前的自身利益。

版權保護要進行,但獨家版權絕不能等同於版權保護。文化產業發達的歐美地區,版權保護工作有非常完善的制度和立法保護,有非常健康和穩定的市場環境,但都不存在中國特有的“獨家版權”模式。國內相關法律政策的缺失,讓中國獨有的“獨家版權”模式有機可乘,海外唱片公司在國內音樂平臺的擡價助力下,獲取天價版權利益。

音樂作爲人民羣衆的廣泛需求,具有公共必需品的屬性。對於這類資源更應該參照歐美,用集體管理的方式,國家相關機構指定相關收費政策,統一定價和收費,向社會公平、平等開放。倘若用壟斷的方式,將公共必需資源進行限制性傳播,這不僅會極大損害音樂作品的傳播和交易效率,而且會強行限制民衆收聽自由,這違背互聯網的基本精神,對國家的國際形象也會帶來損傷。

閻曉宏的表態非常鮮明,這也爲政府和公共部門提供了深入思考的建議。

只要獨家版權的模式存在,就會存在對國內在線音樂發展的傷害,就會導致國內用戶利益向海外的大量流失。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堵住法律漏洞,遏制獨家版權在國內網絡文化中的蔓延,已成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