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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墓地被收閒置費投訴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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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先生2011年與八寶山人民公墓簽訂《墓地租賃合同》,租下了一塊墓地。合同中規定,租公墓後超過一年不安葬骨灰,則必須收取5%的墓地閒置費。鄢先生對此感到十分不滿,且對公墓收取墓穴工料費、租賃費、管理費等多項收費也有質疑,其認爲公墓收費違法,遂向北京市發改委(下稱市發改委)投訴,市發改委答覆稱,公墓收費沒有違反價格規定。鄢先生不服,將市發改委告上法院。昨日上午,該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並未當庭宣判。

質疑

男子質疑公墓收費不合

現年60歲的鄢先生於2011年7月從北京市八寶山人民公墓租了一處墓地。他與公墓方簽訂了《北京市骨灰安放設施租賃合同》,雙方約定設施總價爲8.8萬元。之後,鄢先生按照合同預付了4.4萬元的預付款。

租用墓地被收閒置費投訴無果

然而,租賃期滿一年之後,鄢先生並沒有在公墓中安放骨灰。按照合同規定,鄢先生被告知要每年交納總款項5%的墓地閒置費。鄢先生認爲,自己與公墓方簽訂的是“租賃合同”,雙方之間是承租關係,公墓方在20年的租賃期間內應當對自己的財產進行維護和管理,保證公墓承租人享有使用權。

“這是公墓方的義務,而既然墓地已經出租,就不存在閒置一說,更不應當再交墓地閒置費。”

鄢先生對公墓收閒置費的規定不滿,於今年6月向市發改委投訴,稱八寶山公墓多項價格違法。

租用墓地被收閒置費投訴無果 第2張

迴應

發改委稱公墓收費有依據

鄢先生認爲,八寶山公墓收取8.8萬元的墓地造價費實際就是墓穴租賃費。按照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墓穴20年的租賃費城近郊區每平方米1500元,遠郊區1000元。也就是說,他租賃的一塊0.8平方米的墓地,只用交納1200元,而8.8萬元遠超這個標準。

另外,墓穴管理費也不合理。公墓對自己的墓穴財產進行管理,不應該再收取管理費。還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若超過一年未安葬,則須收取墓地閒置費。鄢先生稱,既然已經交費租賃了20年,就相當於已經使用,爲什麼還要收取閒置費?

對於鄢先生的疑問,市發改委表示,八寶山公墓的收費都有收費許可證和合同依據。鄢先生把墓葬設施租用費和墓穴租用費進行了混淆,墓葬設施租用費有墓地工程費、墓地工料費、工程造價等不同叫法,但實際上就是設施本身的費用,不同設施按質論價,價格面議。而墓穴管理費是另行項目,有相關依據。至於墓地閒置費是鄢先生和公墓方在合同中約定的處置措施,爲了避免不及時安放骨灰造成閒置。

租用墓地被收閒置費投訴無果 第3張

庭審現場

公墓方:收閒置費是爲防控有人轉租空置墓穴牟利

因爲不服市發改委的答覆,鄢先生將其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處市發改委依法撤銷答覆。昨日上午,該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原告鄢先生、被告北京市發改委方代理律師以及第三人八寶山公墓方代理律師出席了庭審。

租用墓地被收閒置費投訴無果 第4張

針對鄢先生的起訴,被告市發改委代理律師表示,在接到投訴後,市發改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作出被訴答覆符合市發改委職權範圍,答覆認定事實清楚,依據充分,程序合規,請求法院予以維持。

作爲第三方的八寶山公墓方代理人表示,“原告鄢先生的確沒有安放骨灰的行爲,但閒置費用也僅僅作爲合同規定,並沒有事實上收取。”據該代理人稱,鄢先生交了50%的費用之後,餘款至今未交,公墓也沒有收取過他的閒置費。“我們手續沒法辦,後續費用收不上來,解除合同人家也不幹。”

該代理人還提出,當年鄢先生簽了合同之後,就已經起訴過公墓。只是上次起訴是認爲雙方不是租賃關係,應該是買賣關係,但已經被法院駁回。這回起訴焦點又改成了租賃不該收8.8萬的造價費。

租用墓地被收閒置費投訴無果 第5張

對於收費項目的爭議,公墓方解釋說,原告鄢先生交納閒置費是在所簽署的合同中明文規定的,而且原告在理解上也存在誤會。設施總價8.8萬元,是指墓地工程費即墓地工料費,包括墓碑、基座、地下工程等,是客戶自願選擇的,與租賃費用不同。“鄢先生的觀點是,如果是買賣關係,那我就只交8.8萬的造價費,以後不再交租賃費。如果是租賃關係,我只交1200元的租賃費,墓地造價應出租方承擔,就像你把自己的房子租給我一樣。”

租用墓地被收閒置費投訴無果 第6張

該代理人介紹說,租賃墓地基本有三大塊費用。“第一項是墓穴造價費,選擇不同質量、形式、佔地面積的墓地,造價不同收費就不同。第二項是墓穴租賃費,這相當於佔地費,20年的收費城近郊區每平方米1500元,遠郊區每平方米1000元。也就是說,像鄢先生租賃的這款0.8平方米的墓地,20年的租賃費只有1200元。第三項是墓穴管理費,按墓穴總價的5%一次性收取。這三大項構成了墓地的收費體系。”

至於鄢先生質疑的爲什麼已經租下了公墓卻還要交納閒置費,八寶山公墓的代理人有另一番解釋:“根據北京市殯葬管理規定,只有憑死亡證明等證件租賃墓地,嚴禁出租‘壽穴’,也就是向還在世的人出售墓穴。”代理人稱,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一是管理方面確實需要成本,二是爲了防止土地閒置流失,三是防止有人轉租轉售空置墓穴,從中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