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母嬰 愛美 健康保健 生活 熱點資訊 十二星座
當前位置:瑞麗谷 > 熱點話題 > 百姓民生

電話銷售需全程錄|保險銷售行爲實行可回溯管理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2.44W

中新網7月10日電 據保監會網站消息,爲進一步規範保險銷售服務行爲,解決消費者關注的銷售欺騙誤導問題,切實優化保險消費環境,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辦法》通過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關鍵環節,實現銷售行爲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

保險銷售行爲實行可回溯管理 電話銷售需全程錄

資料圖: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新社發 王子瑞 攝

據介紹,《辦法》所稱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通過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採集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方式,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有利於從源頭上治理銷售誤導,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辦法》共計18條,主要涉及可回溯實施範圍和方式、管理內容、信息安全責任、內外部監督管理措施等方面。

一是明確了實施範圍和方式。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開展電話銷售業務的應實施全險種全過程錄音;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應依照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的有關規定開展可回溯管理;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的(包括利用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營業場所內自助終端等設備銷售的),需要對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通過其他銷售渠道,向60週歲(含)以上年齡的投保人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或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應對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

二是明確了可回溯管理內容。電話銷售渠道的業務需要全程錄音;其他實施可回溯管理的,應對銷售的關鍵環節(保險銷售人員出示證件和相關資料、履行提示及明確說明義務、投保人被保險人簽名等環節)進行錄音錄像。同時還按照“誰保存、誰質檢”的原則,明確了對可回溯資料進行質量檢測的要求,以保證錄音錄像的質量。

三是明確了信息安全責任。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對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嚴格保密,不得外泄和擅自複製,嚴禁將資料用作其他商業用途。同時,保險公司、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應制定視聽資料管理辦法,明確管理責任,規範調閱程序。視聽資料保管期限自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保險期間在1年以下的不得少於5年,保險期間超過1年的不得少於10年。如遇消費者投訴、法律訴訟等糾紛,還應至少保存至糾紛結束後2年。

四是明確了內外部監督管理措施。明確了保險公司應通過內控制度落實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的主體責任及對相關失職人員問責、追責的監管要求;明確了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違反《辦法》應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近年來,保監會出臺了一系列治理銷售欺騙誤導的監管舉措並取得了一定成效。《辦法》的出臺和實施,進一步約束了保險機構銷售行爲,針對保險銷售關鍵環節,強化了保險機構法定“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將使保險銷售更加透明,讓報銷保險更放心。同時,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制度的實施,也將進一步提升保險監管部門投訴處理效能,進而促進保險消費者保護工作水平不斷提高,促進保險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