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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給"暴走團"讓路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1.48W

□清揚

該不該給"暴走團"讓路

最近幾天,青島交警給“暴走團”讓路的消息,引發社會熱烈討論。8月25日,青島交警部門宣佈,每天晚上對市內八大峽廣場附近的幾條道路進行分時段封閉,以供市民和“暴走團”步行。此舉推行後,招致部分機動車司機和民衆反對。8月28日晚,這一限行措施被迫取消,警方將通過打通廣場內斷頭路、增設人行道隔離設施等措施,實現“人車分離”。

限行措施僅僅執行三天就被廢止,足見到底該不該給“暴走團”讓路的爭議之大、隔閡之深。有人認爲,通過強制措施給晚間鍛鍊的“暴走團”讓路是一種姑息,放着好好的公園、廣場不去,偏要在機動車道上組團散步,這種行爲不能慣!爲了部分“暴走團”的利益,讓過往司機讓渡路權,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當限行措施取消後,失望的“暴走團”成員也來喊冤叫屈:暴走是全民健身,限行時段車流量原本就不大,如果不讓在路上鍛鍊,我們又能去哪裏呢?很多不喜歡運動的人,惡意地把我們當成“壞人”,難道我們有錯嗎?

客觀地說,“暴走團”走在機動車道上,很多時候是迫於“無路可走”。城市在路網建設、人車分道方面,往往奉行“車輛優先”原則,用於市民健身運動的公共空間反而被大大壓縮。與此同時,人們對健康的訴求卻在日益增強。於是,人與車、人與人之間的路權之爭、空間之爭愈演愈烈。此前,廣場舞大叔和年輕小夥的籃球場地之爭,“暴走團”走在路上被車輛撞倒等衝突事件,凸顯着城市化過程中公共綠地和大衆健身場地的稀缺。

對於城市管理者來說,既不能遏制人們的健康需求,也不能爲了遷就“暴走團”就犧牲公共利益。與其忙着爭論誰對誰錯,不如靜下心來想點實際問題。空間爭奪戰的實質是城市公共資源如何合理分配的難題。過去,我們只顧着建高樓、修擴路,而對公園、健身場所的建設卻不太上心。事實證明,青島交警的讓路舉措,雖然是種嘗試和探索,但也只是權宜之計。

歸根結底,解決路權和空間紛爭,還需要政府科學規劃,將城市公共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多建一些可供市民健身娛樂的公共場地。同時,在公共場地建好之前,“暴走團”也要增強自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開展健身活動,不能任性而爲,爲了一己之私給別人“添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