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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公衆主動選擇有位|北京擬立法嚴整停車亂象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8.54K

中新網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 曾鼐)北京擬立法治理“停車難、停車亂”,將提高出行停車成本、強化停車入位,引導公衆主動選擇有位購車;將以“差別供給”爲原則,中心城少車位、高收費,在舊城區等空閒地,可設置臨時停車設施。

北京擬立法嚴整停車亂象:引導公衆主動選擇有位

圖爲在大興區西紅門地區,車輛違規停放在馬路中央,將公共行車道變爲免費停車場。 曾鼐 攝

隨着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停車亂象成爲困擾北京的“頑疾”。根據2016年5月的統計數據顯示,北京機動車保有量560萬輛,停車位約有302萬個,缺口近260萬個。2013年,北京制定了政府規章《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相關部門配套了10多個文件予以落實。7月19日,《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提請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

立法不過度強調加大建設停車設施

針對立法思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劉振剛強調,鑑於北京交通擁堵的現狀,立法不宜過度強調加大停車設施建設。在具體制度設計時,一方面需要提高出行停車成本,抑制已有機動車的使用;另一方面要強化停車入位理念,引導公衆主動選擇有位購車,從而實現“以靜制動”。

立法側重停車秩序管理。劉振剛說,在城市建成區,承認停車供給難以滿足實際的客觀,重在規範和培養停車人良好行爲習慣的養成,構建停車秩序。在城市新建區,合理提供車位,適度滿足停車需求。

此外,立法注意把握政府定位。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共治的原則,明確社會各方主體應當承擔的責任,賦予相應的管理手段共同參與停車秩序構建。

中心城少車位、高收費

19日公開的《條例(草案)》,共五章五十五條。明確了停車定位和管理原則,提出停車是綜合交通體系的組成部分。

草案強調保障道路通行功能,設立道路停車泊位必須附有特定附加條件,具體規定了可以設置和不得設置道路停車泊位的情形。

草案以“分類定位、差別供給”爲原則。具體而言,草案區分了中心城和外圍區域,明確中心城少車位、高收費;區分建成區域和新建區域,明確建成區域嚴格控制車位供給,新建區域適當滿足車位需求;區分居住停車與出行停車,明確優先滿足居住停車,嚴格管控出行停車;區分道路停車與路外停車,明確道路停車的臨時屬性和高收費,路外停車場的長期屬性和相對低收費。

舊城空閒地可設臨時停車設施

劉振剛介紹,草案構建停車位供給體系,明確設施建設責任和依據;管理原則中明確本市停車設施組成以配套建設爲主、以獨立建設爲輔、以臨時設置爲補充。

根據草案,明確了利用地下空間等建設共停車設施的用地、規劃等政策,爲設施建設提供依據。

針對舊城區、居住小區內部等停車資源緊缺的問題,草案規定可以利用空閒地設置臨時停車設施。針對小區周邊夜間停車混亂的問題,草案規定政府加強秩序疏導,必要時可以組織設置夜間臨時停車路段,引導車輛有序停放。

同時,草案提出建立全市統一的停車管理系統,定期開展停車資源普查,對向社會開放收費的停車場實行備案管理;建設區域停車誘導系統;鼓勵互聯網+停車融合發展,推進停車資源共享。

草案提出,允許停車資源開放共享,明確居住區在滿足本居住區居民停車需要的情況下,可將配建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允許停車資源錯時共享,停車泊位所有者、使用者可以開展錯時有償共享、各停車管理單位應當予以支持配合。

私建地樁、地鎖將受處罰

草案第四章明確了法律責任。根據第四十四條,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設置、佔用、撤除道路停車泊位或者將道路停車泊位據爲專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恢復原狀,可處以每個泊位2000元罰款。

第四十七條規定,擅自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迅速恢復交通;擅自在居住小區公共區域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據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擅自在道路、居住小區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恢復原狀,並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第四十八條,將停車設施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停車設施用途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並處以每個泊位1萬元處罰,同時將違法行爲處罰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記錄。

建議企事業單位共享車位、錯時開放

針對《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公室提出了建議。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主任郝志蘭說,緩解停車供給與需求突出矛盾,要着眼於全市範圍內供需總量平衡,更要區分基本停車與出行停車、中心城區與外圍區域、建成區域與新建區域的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的引導政策和管控措施。

郝志蘭說,建議進一步加大居住區停車資源供給。加強居民自治,結合老舊小區綜合改造、車位平改立、周邊道路單行單停等方式,不斷挖潛加大居住停車資源供給。

同時,建議進一步統籌提高停車資源利用率。郝志蘭說,根據停車普查數據,北京中心城區停車位缺口85萬個,而夜間公共建築閒置空餘車位63萬個。東城區朝陽門SOHO、西城區建工三建公司等企事業單位,與周邊居民實行錯時共享停車,取得較好效果。

郝志蘭說,建議在進一步摸清底數的情況下,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共享車位、錯時開放。此外,本市部分居住小區由於地下停車收費高於地面停車,地面停車秩序疏於管理,導致出現了地下車位空置浪費而地面停車混亂無序的現象。建議通過價格機制解決地下停車資源空置和地面停車超負荷的問題。

此外,還建議進一步明確停車場建設程序和鼓勵政策;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公共治理機制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