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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正吃抗抑鬱藥|拒絕認罪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4.15K

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失聯至今已經超過40天,儘管涉嫌綁架章瑩穎的克里斯滕森被抓捕起訴,但是章瑩穎仍然下落不明。

拒絕認罪 稱正吃抗抑鬱藥

美國伊利諾伊州中部地區聯邦法院20日下午對被告布倫特·克里斯滕森進行提審。克里斯滕森針對其被指控的罪名作無罪辯護,並首次發聲,稱自己正吃抗抑鬱藥物。

首度開口稱正在吃抗抑鬱藥

當天主持提審的法官仍是之前對克里斯滕森兩次聆訊並拒絕其保釋請求的埃裏克·朗。兩位檢察官和兩位聯邦調查局探員作爲檢方出席,辯方出席的是被告本人及其辯護律師安東尼·布魯諾。章瑩穎的家屬也出席了提審,並在提審結束後與聯邦調查局和警方人員進行了簡短會面。

提審過程不足5分鐘,被告首次打破沉默。埃裏克·朗法官首先向被告講述程序,即大陪審團已經提起正式起訴。法官詢問被告名字、年齡、服藥歷史以及他是否明白今天的程序,被告均一一作答。當法官問他是否在被關押期間服用過任何藥物,克里斯滕森表示正在服用抗抑鬱藥物氯硝安定(Klonopin),但這些藥物不會影響他對自己被指控的理解能力。

在場的檢察官說,如果被告最終被判綁架罪名成立,面臨最高的刑罰是終身監禁和繳納25萬美金罰款。當法官詢問克里斯滕森是否對有關起訴認罪,他的辯護律師安東尼·布魯諾回答“不認罪”,並且要求由陪審團審理此案。

最終埃裏克·朗法官決定9月12日對被告進行審判,8月28日舉行審前聽證會。

報道稱,克里斯滕森下一次審前聽證將會在8月28日下午2點45分舉行,而最後的審判日期已經定於9月12日。

嫌犯律師稱審理至少耗時一年

提審結束後,安東尼·布魯諾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未來數週,他所在的辯護團隊將開始接收檢方提供的證據,並對此一一盤查和驗證。基於檢方和辯方相互舉證的漫長過程,布魯諾認爲此案最終會耗時一年或更長時間

義務爲章瑩穎家屬提供法律援助和建議的華人律師王志東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辯方不認罪和要求陪審團審理均在預料之中。接下來檢方和辯方將進入互相舉證階段,這將是漫長的過程。此外,由於檢方和辯方一定還會有不同的動作,從而將導致原定9月12日的審判日期被推遲,“這發生的機率非常大”。

現年26歲的章瑩穎今年4月前往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尚佩恩分校學習,6月9日在坐上一輛黑色轎車後失蹤。美國聯邦調查局將事件定性爲綁架案。

聯邦調查局6月30日逮捕克里斯滕森,指控他涉嫌綁架章瑩穎。7月12日,伊利諾伊州一個聯邦大陪審團決定起訴克里斯滕森。

嫌犯爲何自曝吃抗抑鬱藥?

律師:想借“精神病”脫罪很困難

資料顯示,嫌犯克里斯滕森服用的抗抑鬱藥物“Klonopin”爲一種苯二氮類鎮定劑,常用於治療及預防癲癇發作、恐慌症,以及不能靜坐。常見副作用包含嗜睡、協調不佳及易怒,也可能增加自殺的機會。

美國知名的華人律師鄧洪告訴記者,嫌犯是有可能以重度抑鬱症爲藉口做無罪辯護的。嫌犯自稱其在服用抗抑鬱藥,其實是埋下了兩個伏筆。第一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已經錄到了嫌犯在錄音裏面承認了綁架過程。但是嫌犯可以在辯護理由裏稱自己在胡說八道。他可能說自己是在當時吃藥之後講的話,未必是真實的,可能是產生了幻覺。因此,這可以作爲被告的辯護理由之一。另外一點是,就算能證明FBI所錄音的錄音帶裏面的話爲嫌犯所說,但是在另一個辯護理由中,嫌犯可能以自己生病有抑鬱症,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爲理由。

鄧洪介紹,在美國,要定一個人有罪,除了犯罪行爲之外,還有一個犯罪意圖。犯罪意圖分爲兩類,一類是一般的意圖,比如像醉酒駕車一樣的開車撞死人,並沒有特別的意圖。另一類是特定的目標意圖,一般像謀殺罪綁架罪等,需要證實嫌犯有特定的目標意圖。如果嫌犯存在吃藥或是有精神病症的爭議,可以爭辯說其不存在特定目標意圖。而如果沒有特定目標意圖的話,嫌犯的罪刑可能從一級謀殺降爲二級謀殺,由綁架罪變成軟禁自由罪。

所以,被告做出這樣的表述,是爲了無罪辯護做好了這方面的準備,會以嫌犯吃了藥可能不知道做了什麼事,因爲其沒有犯罪意圖,沒有這樣的意識,可能以此來脫罪。

不過,嫌犯要以此爲藉口同時也需要各方面的證明,辯護起來是很困難的,因爲嫌犯是不是吃了藥、是否有抑鬱症的病症、嫌犯當時的行爲是怎麼樣的、藥物有沒有影響他的行爲判斷能力、有沒有犯罪意圖等方面,都需要專家的鑑定。

一直關注此事的華人律師劉龍珠認爲,嫌犯這條路是走不通的。首先,他需要證明自己有精神病史,現在吃藥不管用,他一定要拿出他的病歷,和精神病醫生的證人證詞。其次,他要證明他的犯罪行爲,是在精神病發作期間犯下的罪行。此前上網搜索綁架類的信息,後面又提到完美受害人,可以間接證明他是有預謀作案,而不是在精神病發作期間作案。綜合新華社、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