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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執法執業有了時間表

欄目: 百姓民生 / 發佈於: / 人氣:2.31W

□ 本報記者 霍仕明 張國強 韓宇

規範執法執業有了時間表

1月至2月,結合司法行政機關實際,研究制定專項活動實施方案;

3月至10月,省監獄局、戒毒局和各市司法局根據各自實施方案,積極排查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整治,同時積極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執法執業行爲,提升執法執業的公信力,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11月,各部門、各單位做工作總結,推薦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報省委政法委表彰。

這是今年遼寧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開展“規範執法執業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的時間表。2017年以來,遼寧省司法廳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決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開展此次專項活動並出臺12項具體措施,爲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全面開展執法執業專項整治

“遼寧省委、省政府要求,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年,要以專項整治爲重點,以企業滿意和健康發展爲檢驗標準,全面提高營商效率和水平。我們開展專項活動,也要牢牢扭住強化開展專項整治這個重點。”遼寧省司法廳廳長林志敏近日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說。

據瞭解,此次專項活動要求重點整治三方面問題:首先,整治刑罰執行和戒毒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整治監獄、戒毒部門存在的獄(所)務公開不到位,計分考覈自由裁量權過大,執法行爲不規範,爲罪犯、戒毒人員捎買帶,對罪犯、戒毒人員家屬吃拿卡要,濫用權力、徇私舞弊等執法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第二,整治執業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整治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和司法鑑定等行業存在的服務窗口工作標準不夠清晰,辦事程序不夠公開透明,執行信息公開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打折扣、不到位,違法違規收費,搞不正當競爭等服務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第三,整治行政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整治司法行政機關存在的行政審批權下放不到位、事中事後監管不及時,行政處罰中的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不嚴格落實,辦事不講程序規矩,不作爲慢作爲,懶政怠政、推諉扯皮、權力尋租等政務環境方面的問題。

在遼寧省司法廳近日召開的推進會上,遼寧省司法廳副巡視員李正國提出:“希望各市司法局對照上述負面清單,組織所屬各監獄、戒毒所、律師所、公證處、縣區局、司法所、司法鑑定所等排查自身存在的問題。要動真格的,下力量整改排查出來的問題,決不能空喊口號,走過場。”

完善規範執法執業長效機制

林志敏坦言:“執法執業問題非一日形成。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也不能一蹴而就。我們開展專項活動,必須針對排查、整改的問題,紮緊制度籠子,形成重在治本的長效機制,防止問題的反彈迴流。”

此次專項活動方案中,提出着力構建五方面機制。健全制度約束機制,根據司法行政各部門、各行業的職能任務、業務特點,制定系統內部行政管理和執法執業的規範和工作標準,重點是完善崗位責任制、政務公開制、首問負責制、執法執業責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權力規範機制,凡司法行政機關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必須經過法治機構的合法性審查,凡是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一律清理、修改或廢止,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批、審覈、資格認證、服務收費,一律取締等;健全監督檢查機制,進一步完善“一單兩庫”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將監管重點從事前審批轉向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對執法執業活動的動態化監管等;健全績效考覈機制,把各單位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實績考覈,作爲機關公務員、基層幹警和法律服務人員年度考覈的重要依據,修訂考覈辦法、獎懲辦法,鼓勵幹事創業、改革創新,促進營商環境建設;健全執紀問責機制。暢通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獄戒毒單位舉報電話,開通網絡服務熱線,關注民心網投訴,邀請社會監督員明察暗訪,認真處理羣衆來信來訪,凡違反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行政不作爲、執法不規範、執業不誠信的行爲,一律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建立長效機制,是一個細緻活、實在活。我們在專項整治中建設長效機制,要深入研究問題,把好的做法、好的經驗固定下來;要注重制度的‘管用’性,能在較長時間內發揮作用;要注重嚴格執行,長效機制一旦建立,行動必須緊緊跟上,只有行動上的精準發力、久久爲功,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李正國說。

多項措施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優化營商環境,需要一個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司法行政機關必須發揮職能優勢,主動作爲,服務大局。”李正國向記者介紹說,遼寧省司法廳還於近日製定出臺了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多項具體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題法治宣傳教育,將《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規納入“七五”普法規劃的重要內容;在全省開展“百名法學專家百場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報告會”活動;建立律師服務重點項目簽約備案及跟蹤考覈制度,組織優秀律師爲全省2885個億元以上項目提供優質法律服務;依託瀋陽、大連、營口市律師協會,組建3個律師法律服務團,通過爲政府出具法律意見書、法律風險評估報告等方式,爲自貿區的建設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撐;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務信息化平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社區(鄉村)選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年底覆蓋率要達30%以上;積極推動全省公證機構爲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開闢綠色辦證通道,落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即時辦證制度;組織全省1139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糾紛;成立司法廳行政審批處,紮實推行“容缺受理”機制,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其他次要材料或手續有欠缺的審批事項,應當受理審批,並限期補齊補正等。

林志敏說:“這些措施具體、明確,操作性強,需要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齊心協力,抓好貫徹落實,並結合實際提出更好的措施,服務當地,優化營商環境,爭取有更大作爲。”